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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让抓早抓小成为常态
发布日期:2023-10-10 08:55:23    信息来源:镇康

“这次提醒谈话,对我来说是一种鞭策和警醒,我将引以为戒,坚决改正,用实际行动回应组织的关心和信任……”日前,镇康县某干部因违反相关规定,该县纪委监委对其开展提醒谈话。这是该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好日常监督的一幕场景。

这样的提醒谈话在临沧市已然成为常态。近年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四种形态”过程中,创新方法举措、注重抓早抓小,突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防线。

用好“第一种形态”,重点在于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为此,该市纪委监委定期对全市问题线索开展阶段性分析研判,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问题反映,结合梳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苗头性问题和轻违纪或未构成违纪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着力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贴身”监督优势,靠前监督,精准发力,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日常工作的监督,做到无病常防、未病止势、初病早治。

“监督执纪不仅仅是处理人,更重要的是在犯小错时及时让干部醒悟悔过,出一身冷汗,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一错再错,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挽救、保护。”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盲目运用“第一种形态”,该市纪委监委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定期对被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党员干部开展“回头看”,详细了解其精神状态及工作成效,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以及当事人整改不认真、屡次再犯的连同党委(党组)一并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不仅如此,该市还充分发挥提醒谈话的激励功能,让被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关爱。“经过这次谈话,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了,感谢组织的信任,今后我会放下包袱,继续大胆开展工作。”回想起前不久刚刚结束的提醒谈话,该市某单位一领导干部由衷感慨。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和质效,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