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他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四个足够自信”再一次表明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的坚定立场,为新形势下统一认识、振奋精神,凝聚反腐败斗争力量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在对党中央反腐败决心有足够自信中强化政治坚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强决心,立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指导思想;着眼于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决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形势判断;来源于构建风清气正的廉洁政治生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任务目标。
党中央对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具有不可置疑的客观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行的一场场反腐败斗争,广大人民群众给出的一次次“点赞”,已经充分证明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仍有少数人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认为反腐败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经济发展,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认为反腐败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不愿干事,等等。这些干扰反腐败的“杂音”,在铁的事实面前已经不攻自破。古人云,“必其胸中器局不凡,素有定力。不然,胸中先乱,何以临事?”只要我们胸中有党、有国、有民,就能做到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政治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强化政治定力,需在三个方面下大功夫。首先,牢记党的性质宗旨,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敢于坚持政治原则,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把党纪国法贯彻到底,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其次,时刻保持清醒的判断能力,冷静清醒判断形势,客观审视面临的挑战,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反腐败工作定位,在众说纷纭中保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战略定力。再次,不为杂音所扰、不为暗流所动,忠实履行党纪国法赋予的职责。既要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更要敢于担当、用好权力。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要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同时,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在对反腐败成绩有足够自信中强化真抓实干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措施到成果,无论是“打虎”“拍蝇”的数目,还是纠正“四风”的成效;无论是巡视工作的广度,还是对巡视中发现问题的查处力度,让很多人直呼“想不到”。反腐败打破“退休即平安着陆”的惯例、“刑不上常委”的惯例,“打虎”没有上限,也没有“节点”,更没有“休止符”,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以上率下、真抓实干的必然结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要“牢记‘两个务必’,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广大人民群众从反腐败取得的成绩中,既看到了强大的真理力量,更看到了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切实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在对反腐败成绩的足够自信中强化真抓实干力,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腐败现象,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战争。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健全完善巡视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同时,要强化司法反腐败职能。司法机关要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机制、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不断完善案件移送、信息交换、经验交流等机制,有效整合办案资源;认真落实司法预防职责,切实做到查案预防、警示预防、建制预防、咨询预防一体推进,惩防职能化、惩防一体化、惩防民主化、惩防法治化同步建设。
三、在对反腐败带来的正能量有足够自信中强化科学统筹力
反腐败斗争产生的正能量是多元的,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首先,反腐败重塑了党的形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领导干部中不严不实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不敢腐的氛围总体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正在深化,恢复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其次,反腐败保护了党员干部。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可以清白为官、廉洁从政,而不必去琢磨小圈子、顾忌“潜规则”。再次,反腐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畸形消费带来的虚假繁荣的消失,楼堂馆所等享乐性项目的下马,“跑部钱进”等非正常资金渠道的堵塞,取而代之的是优良的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健全的机制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廉洁的政务环境保障经济建设有序进行等。
彻底根除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执政党自身建设中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和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曾有人担心反腐败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会挫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甚至会亡党亡国。实践证明,这种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反腐败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是满满的正能量。现实告诉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政治搏斗,又是各种矛盾交织的复杂斗争。要持续释放反腐败斗争的正能量,就必须运用科学方法防治腐败,善于从全面、联系和发展的视角观察问题,善于用协调、统筹等科学方式解决问题。
持续释放反腐败斗争正能量,必须强化科学统筹力。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引领反腐倡廉深入开展,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在执法方式上,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又强调纪法结合;既坚决查处腐败分子,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依法使用侦查强制措施,又防止侵犯合法权益;既使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又使无辜者受到法律保护。在制度建设上,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抓住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使反腐倡廉工作有法可依,不断提高反腐败法治化水平。在权力监督上,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
四、在对反腐败光明前景有足够自信中强化价值追求力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就是党和国家廉洁政治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图景,是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愿景。对反腐败光明前景的足够自信,来自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来自于“打虎”“拍蝇”的巨大成绩,来自于振奋人心的反腐败正能量。廉洁政治的光明前景把党执政的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起来,不仅有助于我们党和国家从战略层面来谋划、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而且能够从社会关切层面来及时应对党风廉政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新要求。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充满对反腐败斗争光明前景的足够自信,就会在光明前景的感召下更加坚定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追求。为此,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免疫力。从固本培元高度,下大气力解决理想信念问题,使党员干部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在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培植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自觉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二要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增强肃贪震慑力。让反腐败利剑始终高悬于党员干部头上,用重典、出重拳,以强大震慑力不断挤压腐败分子生存空间。三要维护法治权威,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约束力。健全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提高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用法律法规为反腐倡廉保驾护航。四要坚持依靠人民,不断增强社会动员力。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建设监督平台、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各种形式的监督在反腐倡廉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吴建雄 廖永安 王继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