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铁还要自身硬”的掷地有声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庄严宣告,从中央八项规定新风拂面到反对“四风”涤荡,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今后五年,是临沧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决胜期,刚刚闭幕的市第四次党代会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市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办事,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犯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改进监督执纪方式,不断完善“总承包”工作机制,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组建专项纪律检查人才库。聚焦纪律作风,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围绕修好路、兴水利、改危房、强产业、脱贫困、建生态、扩开放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实现责任下压、工作下延,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标准尺度,坚持市委常委带队集中开展检查考核,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纪委要强化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致使党的政策得不到落实、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对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的,必须严肃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
巩固深化成果,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问题,紧盯年节假期,加强明察暗访,管住重要环节,拓宽监督渠道,把握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三个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铺张浪费、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顶风违纪行为,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紧盯“四风”新动向,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责任追究,从重从速处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烟、茶、能、矿等重点资源领域的专项治理。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倡导良好家风,领导干部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聚合向善向上的正能量。
严格纪律审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突出三类重点人,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行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突出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土地使用、生态保护、交通、医疗、教育、民生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行为。突出重点问题,把违犯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执法、人事、国有资产处置等权力行使中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在移送司法前必须先作出党纪处理。健全完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外逃腐败分子逃脱法纪的制裁。要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查找监督漏洞,剖析案发原因,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压实基层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党组织要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着力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充分发挥县乡党委直接领导的关键作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不断深化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强化“三资”监管,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持续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基层问题线索管理,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发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作用,不断完善“五级联动”机制,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国企、大中专院校党风廉政建设,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要着力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及时把基层群众和党员干部的首创精神转化为有效推进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
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要严格廉政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强化任前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认真执行述廉述责有关规定,拓展述廉述责范围。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对负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建立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机制,组建巡察工作机构,选优配强巡察工作队伍,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延伸监督触角,扩大监督范围,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派驻(出)机构建设,实现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机构全覆盖;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等方面的法规制度,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体系。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全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践行“四讲四有”要求,巩固提升“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严格党性锻炼,在学思践悟中磨砺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真正把职责担当起来。要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注重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的优秀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调整交流力度,积极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优进优出。要强化素质教育,加大选派干部培训、自主办班、以案代训、上挂下派等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从严从实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对违犯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绝不护短,决不手软,坚决清理门户,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