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是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开启临沧“第二次跨越”的关键时期。临沧纪检监察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临沧“第二次跨越”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关键词一:两个维护
重点: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未来五年,市纪委监委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保持政治清醒、政治定力、政治敏锐。坚持把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结合,深挖彻查“两面人”“两面派”和“七个有之”问题,保障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关键词二:政治监督
重点: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
未来五年,市纪委监委将重点围绕“三个定位”要求、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三个示范区”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深化“源头式”监督,压紧压实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政治巡察、专项监督的重点,强化对权力行使、责任落实的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精准规范问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批、推动一方工作。
关键词三:一体推进“三不”
重点:坚持高压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不断探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方法路径,以零容忍态度减少存量,以更大决心和力度遏制增量。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高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将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着力点和切入口,坚持边查边改、边破边立,力求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净化一个领域、健全一批制度。构建反腐倡廉大宣传格局,用好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廉政微电影、微视频、警示教育片,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正风反腐良好氛围。
关键词四:群众利益
重点:始终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基本工作导向,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定不移维护群众利益。
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握不同地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阶段性特征,分级分类推进整治。围绕临沧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聚焦农村集体“三资”、村级工程项目监管等小微权力,持续推动监督下沉、重心下移,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深度融合、稳步推进提供纪律保障;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以有力监督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地。
关键词五:作风建设
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坚持做好廉政提醒、重申纪律、监督检查等常态化工作,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一些普遍性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促进完善制度规范,推动从根子上解决。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关键词六:政治巡察
重点: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巡察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聚焦临沧“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制定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全覆盖。
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盯住权力和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持续整治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其他监督协同配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关键词七:队伍建设
重点: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同步推进,深化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核心业务能力,严格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做实做细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工作,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最严格的纪律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