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蚂蚁堆乡邦海村农户4000多元自筹资金‘回家了’,云县爱华镇长坡岭村集体资金账目‘清爽了’,永德县德党镇明信坝村267名村民7万多元工钱‘到手了’,双江自治县大文乡清平村的5万元合作社资金‘归位了’……”
四届临沧市委2016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发生的一桩桩变化,让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让群众感受到巡察监督就在身边。
近年来,临沧市委巡察工作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五年来,临沧市巡察机构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机动、交叉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开展巡察十四轮,派出78个巡察组586人次,对106个市直单位、8个县(区)和2个乡(镇)开展巡察,同步对58个单位开展脱贫攻坚、沿边开发开放、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对21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4921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71件,推动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有机统一。
为筑牢生态屏障,严守生态红线,在市委第十轮巡察中,市委第二、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南滚河、永德大雪山、澜沧江、镇康南捧河4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机动巡察,巡察中发现保护区内存在种植经济作物、个体违法违规零星采矿行为等问题,市委巡察组与环保、农业、水利、国土、林草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形成联动,及时掌握收集相关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快查快办快结,形成震慑,通过整改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根本转变。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制定出台《市委巡察工作成果运用规定(试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7758条,推动建立完善招商项目集体决策及责任追究、商务接待管理、外事接待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待遇保障等制度120多项。五年来,巡察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清退违规资金4794万元。
“坚持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切实提高巡察全覆盖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市巡察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探索创新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巡察质量,增强巡察的震慑效果。(孙阳俊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