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沧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标本兼治,健全完善《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临沧市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等制度,为从严执纪、狠抓作风建设提供纪律依据、制度基础,推动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化作行动自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
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到节前早打招呼,节中狠抓督查,节后严肃查处;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在全市深入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在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从严执纪,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处理4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58批86起,切实起到通报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