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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县两级巡察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31件 立案查处61件72人
发布日期:2019-01-08 07:30:00    信息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临沧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织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市县两级巡察共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31件,通过移交问题线索立案查处61件72人,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临沧市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监督利剑作用。把巡察工作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认真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0余项制度性文件,规范巡察工作运行流程,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依规行事,提升巡察实效。

同时,成立了市委巡察办,组建了6个巡察组,给予固定编制和职数12名,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甄选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干部,建立了88人的巡察人才库;各县(区)委也成立了巡察办,巡察办核定编制37名,组建了29个巡察组,建立县(区)委巡察人才库394人。目前,市、县两级已核定巡察机构人员编制102名,已配备巡察干部57名,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先后组织开展了10余期巡察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遵循“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的原则,重点学习如何开展好巡察、巡察什么、怎么巡察及巡察工作流程等巡察业务知识,为巡察人员“充电蓄能”,努力锻造巡察“行家”,为巡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此外,每一轮巡察都在事前、事中、事后狠下功夫。巡察前做足功课,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业务工作、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巡察中聚焦问题,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干部管理严不严等内容开展巡察。巡察结束后,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列好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跟踪督办、回访检查以及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回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临沧市、县两级巡察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31件,通过移交问题线索立案审查61件72人;其中市级移交98件,立案查处4件7人,初核了结9件9人,谈话函询3件3人,问责2件2人;8县(区)移交333件,立案查处57件65人,初核了结159件163人,问责19件24人,岗位调整19件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