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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查办”锤炼指挥办案综合能力
发布日期:2021-06-17 18:10:29    信息来源:云南纪检监察杂志

临沧市纪委监委深刻认识提升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指挥办案综合能力的现实意义,将其作为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利用参加办理云南省2021年第一个扫黑除恶专案(“2·19”专案)的有利时机,把留置调查专案中多名涉案人员的主体责任压实到全市“七县一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的头上。在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的具体指导下,由市纪委监委统领,全市8县(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领衔查办”多名留置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并以“案件主办人”的角色统筹审查调查工作,适时向市纪委监委工作专班“脱稿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彻底改变了过去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在统筹指挥办理案件中“不掌握案件具体情况、就案办案、瞎指挥、当看客、当甩手掌柜、汇报工作念稿子、走形式,办案质量一度上不去”的被动局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迈出了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岗位实战大练兵”的第一步。

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认定标准高、工作要求严。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带头讲政治、守规矩,以程序合法为底线,以“指挥员”“战斗员”的双重身份融入到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把控案件的进展,在“办案中学习办案”。把“程序意识”细化到审查调查的文书审批、笔录制作、证据调取中,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把好审查调查程序关。

调查取证是审查调查的关键,事关审查调查工作能否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针对扫黑除恶专案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涉案罪名多、涉案情节复杂的特点,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加强协调,抽调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住建、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内审外查工作方案,明确方向和重点。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精准、高效的数据查询、证人询问、证据收集固定,同时,严格把控调查取证质量,细致审核谈话笔录、涉案证物等关键证据,在实战中强化证据意识、补齐短板,把好证据审查关。

针对涉案人员长期公开对抗组织调查,深度串供,政治问题、腐败问题、经济问题互相交织,家族亲情牵绊、互相包庇现象突出等问题,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以“案件主办人”身份制定谈话方案,担任攻破对象思想壁垒的“主攻手”,向讯问对象讲政策、讲法律、谈出路、给希望,通过政策宣讲、纪法教育,帮助讯问对象认清形势、放弃侥幸、丢掉包袱,彻底忏悔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确保讯问取得突破。

“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县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时刻绷紧安全责任这根弦,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考量审查调查工作质量的第一要素和最大权重。参战过程中,自觉扛实审查调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预案,压实陪护、监控、医护、内审、外调等各岗位人员的责任,统筹强化审查调查谈话全过程监督,定期不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制定办案保密责任书和承诺书,带头签订保密承诺,对办案人员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督促落实保密责任,将保密意识贯穿到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确保办案场所、调查对象、相关证人、审调人员和案件信息、案件材料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