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临沧市召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第二次工作会议,总结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改革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第七次会议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围绕2018年的改革推进情况以及2019年改革工作打算作了发言。
会议要求,要把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作为2019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的改革事项。研究制定派驻(出)机构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约谈等配套制度,促进派驻(出)机构聚焦主业主责、履职尽责。
会议明确,要研究制定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实施办法,将巡察延伸到村(社区),让巡察利剑直插最基层的一线党组织。针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和利剑作用;要研究制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对职能部门在涉企行政服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检查监督问责,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护航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扎实做好2019年改革工作,一是要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依托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机构和人员,积极稳妥推进县级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驻监察机构或派出监察专员,履行对乡(镇)管理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监督的职能;二是要继续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和衔接机制,确保办案环节高效顺畅推进,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的办案效率;三是要全力推动留置点建设,把留置点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永久性工程和“特殊党校”予以推进,突出安全、实用、实效、节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实施留置点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技术规范、容量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