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摘登
临沧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12-07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永德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崇岗乡党委书记段春柳对安居房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段春柳作为崇岗乡党委书记,在崇岗乡大落水村36户农户安居房建设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发生36户安居房建设停工一年多和部分农户房屋漏雨、漏风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2018年7月,段春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庆县勐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员李绍林长期滞留优抚对象临时生活补助金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李绍林未按文件要求发放优抚对象临时生活补助金,导致11名优抚对象临时生活补助金1.15万元一直滞留在勐佑镇特设账户,直到2018年4月优抚对象反映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发放到位,资金滞留长达22个月。2018年8月,李绍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云县茂兰镇忙卓村村委会副主任字学德协调群众用电不力并借机谋利问题。2016年3月至4月,字学德在协调落实群众安居房生活用电过程中,未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反而利用职务便利将电线接至自家简易房用于照明。2018年8月,字学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沧源自治县勐角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公开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第一季度,勐角乡芒公村、勐卡村、翁丁村未按要求在各活动场所公开栏粘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公示内容,采取变换拍照角度的方式以村委会公开栏代替其他活动场所公示图片,并将不实图片上传至监管平台,弄虚作假。2018年5月,勐角乡纪委书记刘银平受到诫勉、通报的问责;2018年6月,芒公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志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芒公村党支部书记陈昆、勐卡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刀光祥、翁丁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振江受到通报的问责。

通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性。要用实际行动引领时代新风,形成“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改进作风,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再深化,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集中突破攻坚,切实解决作风建设路上的“绊脚石”“拦路虎”,以“临沧作风”彰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临沧力度”,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