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紧扣2020年度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找准根源、明确整改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通过认真梳理分析省委第六检查考核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临沧市制定了18条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同时,临沧市委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整改落实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
临沧市纪委监委牵头针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成立8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8个县(区)及市直各行业、各部门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现场交办,以实地督办、领导约谈、发函提醒等方式进行全面监督整改落实,对工作中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个人,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临沧市纪委监委近日对2020年度临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2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释放失职失责必受到追责问责的强烈信号。(谢进 赵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