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会受到什么处理……”近日,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就如何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展开激烈讨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临沧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将学习《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培训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带好头、起好步。
为确保《条例》落地生根,临沧市纪委监委组织一线办案人员利用办案间隙,开展《条例》的学习讨论。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案例,现场模拟可能出现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并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原则以及具体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工作,实现学习教育和执纪审查相促进、学习实践和工作实际相促进。
为推进党纪党规学习常态化,全市各级党组织还采取专题讲座、以案说纪、业务培训、“以考促记”等多种形式,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