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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
发布日期:2016-07-0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新闻网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市委决定在全市特别表彰1名优秀共产党员,表彰30名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个优秀基层党组织。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聚全市各族群众,以顽强拼搏、敢于担当的精神,以舍我其谁、跨越赶超的勇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坚定不移地实施“十三五”规划,毫不动摇地加快临沧跨越式发展,为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而努力奋斗。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建功立业,创先争优、奋发有为,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特别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毕世华,以及表彰的陶先明等30名优秀共产党员、陈跃明等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临翔区南美乡南美村党总支等3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全市各条战线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集中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集中体现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集中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集中体现了对党的无限忠诚。
  《中共临沧市委关于表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建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大力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为榜样,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