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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为31名党员干部上好新岗位“第一课”
发布日期:2020-03-11 08:51:53    信息来源:沧源

近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对31名提任和调整岗位的党员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新的岗位上不掉队、走正路。

谈话从三个方面对新任职领导干部提出了要求,坚持完善自我,提升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把制度学习和自觉学习结合起来,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与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从根本上解决自身的“总开关”问题;坚持以身作则,强化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带头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管好“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坚持率先垂范,激发担当精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结合自己岗位实际,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在31名党员干部走上新领导岗位的关键时刻,县纪委监委还从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以“六个严禁”重点强调人事调整期间的有关纪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借干部调整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发钱发物、转匿国有资产。涉及主要领导调整的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离任交接手续,从组织谈话至离任交接前不得审批单位资金支出,严禁对重要工作、人事工作等进行安排。严禁借干部调整之机以单位名义安排宴请,被调整干部一律不得接受单位或个人名义以及其他朋友关系安排的宴请,不得组织接风送行和其他休闲娱乐活动,迎来送往一律从简。严禁借干部调整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等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以各种名义向提拔、交流、调整的干部赠送礼金和纪念品等。严禁用公款或让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参加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次谈话既是一次提醒警示,也是一次激励鞭策,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也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带头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履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王倩  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