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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以案明纪 警钟长鸣正规矩
发布日期:2018-11-07 07:30:00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近日,临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平村乡那玉村被告人罗某某等19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其中嫌疑人罗某某、陶某某、王某某3人均为党员。为净化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严肃党内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临翔区纪委监委以此案为鉴,组织农村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纪委监委以案为鉴,要求农村党员发挥带头作用,做好排头兵,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自身党性修养,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同时,乡纪委将案件开庭、审理等情况在微信公众号公示,跟踪报道案件最新情况,旨在敲响警钟,强化农村党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拒腐蚀、永不沾,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广大党员绷紧了政治意识这根弦。平村乡那玉村党员卢绍明说:“通过此次活动,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党员的严肃性,感受到党纪法规的庄严,党赋予我们使命,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身,不辜负党的信任,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做合格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