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产权属于国有企业,项目实施前未签订使用管理协议书。针对这一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如何?”
“巡察整改报告中显示,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你单位通过建章立制进行整改,请把相关制度机制给我们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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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临翔区纪委监委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时的一幕。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日前,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深入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
据了解,此次监督检查主要聚焦集中整改期结束后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对“未完成事项”进行研究部署,深入分析未完成的原因。同时,对在集中整改期内仅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问题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报进度、纸面整改、选择性整改情况。
近年来,该区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持续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狠下功夫,强化政治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完善整改制度机制,聚焦整改时效性、措施靶向性、成效真实性等方面,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整改评估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以闭环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巡察成效好不好,关键在巡察整改实不实。为此,该区探索建立“四方联审”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机构共同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为巡察整改把好脉、开好头、起好步。
与此同时,为防止整改“一阵风”,该区着力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制定《区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在巡察整改公开1个月后,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巡察机构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及时退回整改,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点名通报、约谈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巡察整改能否做细做实,‘一把手’是关键。”为防止整改工作出现断档、脱节等情况,该区制定《巡察整改责任交接和提醒办法》,针对巡察整改期内调整“一把手”的被巡察党组织,区委巡察办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提醒新任“一把手”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新官”理“旧账”,整改不断档。
此外,针对整改进度缓慢、质效不高等问题,该区委巡察机构还组织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面对面通报整改情况,点对点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并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刘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