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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闭环监督推动巡察反馈整改“颗粒归仓”
发布日期:2025-09-22 11:20:46    信息来源:耿马

“巡察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在十四届耿马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会上,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面对面向勐永镇党委主要领导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就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出要求。

近日,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4个巡察组分别向勐永镇、县委社会工作部等6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指出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做好巡察整改是深化政治巡察的内在要求,也是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的关键所在。近年来,该县在落实巡察整改上下功夫、做文章,通过“双反馈”、联督联审、成效评估等方式强化全链条管理,构建巡察整改工作闭环,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求实效。

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从巡察反馈开始,该县委巡察机构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机制,通过分管县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与被巡察党组织一起认领问题,压紧压实县级领导“一岗双责”,实现分管县领导全过程参与、跟进、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动问题整改。

“这个问题的整改成效不明显,还需进一步完善……这个问题只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整改,未能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未建立长效机制,容易出现反弹……”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全方位“诊断”,现场指出并反馈问题。

为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该县持续深化“纪组巡”联动,制定印发《耿马自治县委巡察整改联动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公室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共同反馈、典型问题共同交办、日常监督共同检查、整改结果共同评估的“四同”联动机制,群策群力、各施所长,进一步扣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释放监督叠加效应。

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要破解共性问题,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各巡察组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重点工作要求,提出“典型问题”清单,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合会审”,针对审议确定的“典型问题”,由县委巡察办移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综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和问题的情节、性质、影响等因素,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分别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组织约谈、党内通报”四种方式进行处置。

“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是推动整改落实的有力抓手。”该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整改工作体系,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将每一个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实现巡察反馈整改“颗粒归仓”,进而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