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工作,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决策部署,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强化宣传拓展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报刊等,加大对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新决策新部署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零容忍”态度,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正确引导、鼓励知情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健全深化县乡村信访举报网络、“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民生资金监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等平台建设,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形成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的监督合力。
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对业务范围内来访,详细询问原委过程,积极收集有效线索。对业务范围外来访,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群众向相关业务部门反映。切实做到接待热情,受理准确,解疑释惑,疏导有力,做到回复解释“零误差”。2017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检查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10人次,反映涉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1件。
规范办理处置流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简便、务实、高效为原则,探索优化信访举报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信件流转,切实做到办理环节相扣,交接手续相连,分流去向清晰,确保不丢失、不泄密。
抓好信访督办工作。认真梳理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精心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举报进行督办。2017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检查机关共接受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4件,4件均由县纪委常委督办。
加强转办件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要求,对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加强与各乡(镇、场)纪委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办理情况,督促监督责任落实,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做到信访举报件“零积压”。
慎用处置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在全县各级纪检检查机关接受的4件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中,采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处置2件,经过初步核实后拟立案审查处置1件,1件正在办理。(赵贵美、周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