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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0-12-18 09:10:51    信息来源:镇康

 近日,县委书记董万春主持召开十四届县委第113次常委会议,听取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县委巡察工作。

会议强调,要在整改落实上较真碰硬,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谁的孩子谁抱走,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要严肃认真反馈,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把责任压给党委、党组(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巡察整改全权负责、亲自研究、带头整改。各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必须突出政治定位、反映政治偏差,反馈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通报,要着眼管长远、见长效建章立制,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

会议要求,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健全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做实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及时评估验收整改实效。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新官不理旧账、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要以事立案,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组织部门要把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考核评价使用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充分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整改监管责任,以整改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被巡察党组织的内生动力,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李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