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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12 08:41:23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5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市民政局党组逐条逐项研究反馈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人、配合科室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夯实责任。

(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党组班子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单位)认真落实具体整改任务,全局上下坚持全员参与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成果转化,助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全面梳理,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以巡察成果推动全市民政工作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干部职工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线上”阵地开展自学组织集中培训局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4批次组织党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修订完善《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并结合民政职责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充分运用党组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夯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工作的理论基础

3.全力推进民政项目落实落地。一是全面清查梳理2019至2023年上级下达民政项目实施情况,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每月到项目实地督查检查,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推进,8县(区)新增拨付养老体系建设资金3527.60万元、新增拨付殡葬事业补助资金2366.58万元。

4.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惠民实事和新建市区儿童福利院的决策部署。一是加快落实2023年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项目建设有力推进项目实施;组建市区儿童福利院建设工作专班,推进项目建设

5.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制定《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方案》,持续提升机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推进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三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23年共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201.24万元目前,全市在建及建成养老机构(设施)313个,投入运营221个。

6.加大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力度。一是抓实《临沧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各项创新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云县大朝山西镇龙潭村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统筹推进临翔、镇康、双江、沧源4县(区)7个村(社区)开展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在临翔区、耿马自治县开展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全市“十四五”规划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试点项目完成建设81个,完成投资2152.33万元。

7.抓实殡葬制度改革。一是推动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奠定殡葬制度改革工作基础二是加大对“三沿六区”坟墓、散埋乱葬和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排查整治力度三是督促临翔、凤庆、云县、镇康、双江5县(区)压实责任,加快公墓建设用地手续办理进度四是加快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8.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一是依法依规对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二是根据《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临沧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圆满完成市慈善会换届工作;三是根据《捐赠物资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做好慈善捐赠物资管理发放工作。

9.精准高效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清退全市服刑人员、村“两委”、死亡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720人,追回救助资金51.22万元二是下发《临沧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强化困难群众救助保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和信息化系统运用,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帮扶四是采取部门联合督查调研、发函提醒等方式,跟进督促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坚决杜绝出现跨月发放。

10.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一是组织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章制度培训切实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三是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市救助管理站领导班子四是定期对下属事业单位纪律作风等工作开展检查,督促转变思想、端正态度、担当作为。

11.抓实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以及临沧77项贯彻措施二是扎实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坚决防范集中供养老人走失、伤亡情况。

12.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一是下发《临沧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财务收支监管力度;二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临沧市朋阳颐养院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提取运营发展资金并按规定上缴财政;三是加强对临沧百托养老有限公司的监管规范进行会计核算,督促整改不规范问题四是查清临沧市老年护理院“退库”情况研究解决项目运营存在的问题症结

1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二是下发《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坚持每季度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每月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次,年底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14.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宣传阵地管理。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定期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脑等仍存在的不规范书籍资料进行清查清理三是健全完善阅览室、会议室、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阵地管理机制,强化源头把控

15.抓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遗留问题整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剖析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实行“挂账销号”。

16.全面开展自检自查。一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修订完善《临沧市民政局(工会)关爱干部职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工会工作;三是清理核算从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提取到机关工会的经费,按规定退回超额提取部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压力传导。一是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制定《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及时约谈提醒;三是制定《临沧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定期与下设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深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管理。一是制定《临沧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任务分解方案》,有序推进各项举措落实,切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临沧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发挥身边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最好的清醒剂”作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坚决纠治“形式主义”。一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排查整治,真正把“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控制文件规格、减少文件数量、提高发文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形式主义反弹回潮;三是修订文件审签单,严控印转发数量,切实减少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

4.强化约束管控,严防违规报销。一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抓实制度执行;二是坚持以“小”见严,深入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情况,及时纠改存在问题按规定清退上缴违规报销公务用车代检服务费三是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强化财务把关作用,依法依规审批报销

5.持续深化“两个革命”,大兴调查研究。一是深入贯彻大兴调查研究相关要求分批次开展调研10件惠民实事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调研督查二是认真落实市级部门挂钩帮扶企业行动,实地走访调研挂钩联系的8个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值班的节假日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值班值守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6.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定期举办法治讲堂,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清查复核相关外聘人员带薪休假、年度考核等情况,按规定计发有关奖补资金;三是修订市儿童福利院轮班制度,保障外聘人员合理轮休。

7.严肃执行财务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一是加强财务纪律和项目管理规定的学习,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严格落实资金拨付及监管二是跟进核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清退上缴未实施项目资金3万元;三是全面核查养老服务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清退上缴余资金52157.50元

8.规范报销差旅费用。一是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事前申报流程,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事项二是落实边巡边改要求,清销2笔不合规差旅费用;三是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强化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监督审批,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9.着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规学习培训,增强会计基础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完善采购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四是加强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坚决杜绝虚列开支问题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二是制定《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会议议题审批单》,规范党组会议召开全过程;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会前沟通,改进会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会议决策质量。

2.纠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问题。一是及时将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资金51.45万元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核拨至临沧市朋阳颐养院;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进行会计核算;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2023年7月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救助管理站副站长1名,科室负责人轮岗1名二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规定学习,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干部任用工作严谨规范。

4.规范干部借调工作。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抽调人员调整回原岗位履职;二是加强对人员相关规定培训学习,从严规范使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认真执行抽调人员相关管理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审批程序,避免随意性。

5.配强业务工作力量,消除履职风险。一是调整配备部分科室负责人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职责;二是扎实履行编外人员管理使用主体责任,明确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任务,健全完善招聘、管理、使用、考核的“全流程”管理制度拓宽干部选引渠道,加强后备干部储备从源头消除履职风险。

6.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民政工作要点,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制定《临沧市民政局机关党委2023年工作要点》,党组坚持每季度研究1次党建工作三是加强下设党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7.提升基础党务工作。强化交流学习提升基础党务工作能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更新完善党员活动室等阵地上墙制度三是对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党建业务痕迹台账管理。

8.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机关党委工作要点,党支部每年联系培养1名年轻干部二是建立“党支部+年轻干部”联系机制,切实加强党外干部的教育引导,结合实际发展年轻干部入党;三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政策学习,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紧盯不放,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指挥调度,逐个督办、逐一突破、对账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源头治理,挖掘共性普遍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未雨绸缪,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三)以改促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民政事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拿出只争朝夕的干劲,保持滴水穿石的韧劲,发扬苦干实干的作风,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491;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园区路369号;电子邮箱:lcsmzjbgs@163.com。

 

 

 

中共临沧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