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市信息公开 >> 永德县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凤庆:“三个抓实”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形成“长震慑”
发布日期:2021-08-30 22:46:29    信息来源:凤庆

凤庆县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抓实日常监督促整改,高悬巡察利剑,成效明显。据统计,十四届凤庆县委开展的14轮巡察中,累计发现各类问题4254个,目前已督促整改4250个,清退违规资金46.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8.23万元。

      抓实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意见研究确定后,巡察组原汁原味向巡察对象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被巡察单位落实落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抓实巡察成果运用。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县委巡察工作成果运用规定(试行)》。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对巡察中发现的文风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形式主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了了7期。并对部分巡察移交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于2021年1月对金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玉才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强化以案明纪,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形成“长震慑”。

   抓实日常监督促整改。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按照工作职责范围,实行专项监督。结合部门日常监督的方式,到被巡察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开展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再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下发督促整改通知,责令限时整改,防止问题边巡边反弹。(穆雪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