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自2016年启动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以来,永德县委巡察工作始终遵循“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在探索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前期准备。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结合被巡察单位行业领域特点,强化一线调研,根据调研发现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及时组建组务会,成立临时党支部,完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分工,明确“时间表”“作战图”,做到有备而战。
强化统筹协调。在巡察工作中积极争取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各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会商、线索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工作,充分用好相关监督力量和监督成果,形成整体合力。
强化业务培训。在巡察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上,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村级财务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辅导,邀请参加过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和培训的领导对一些经验、做法、案例进行专题培训以及专门对巡察业务和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进行培训。
强化巡察实效。在巡察中,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重要任务等,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发现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
强化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职责,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严格督促被巡察单位及主要负责人针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强对已整改问题的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和长期坚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据悉,十三届永德县委共开展了14轮巡察,巡察相关单位89个,其中巡察“回头看”单位5个,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18个,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问题1911个,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并进行整改1911个,向11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10个乡镇提出工作意见建议42条。通过整改落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朱绍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