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927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70个,向县委县政府18个相关部门移交问题 402个。”近日,县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的10个单位及下辖66个村(社区)反馈了巡察情况,对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9日至7月28日,县委6个巡察组对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同时以巡乡带村的方式对66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
各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巡边移边整改。巡察工作中共张贴巡察公告681份,发放问卷调查表4023份,开展个别谈话978人,听取专题汇报 26次,召开座谈会23次,受理群众来访6次,受理来电24次,调阅相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并能够立即整改的70个问题,移交被巡查单位立行立改。同时,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巡察办分别移交县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的整改建议中明确指出,被巡察单位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乡(镇)党委更要主动承担起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承担整改直接责任,全面认领问题,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态,将以巡察作为认真总结、深刻反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充分重视,直面问题差距,抓好整改落实;下一步,将召开专题会议,拿出具体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整改责任限时落实到岗到人,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推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形成长效机制。(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