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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17 09:08:42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6日至9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同步开展了选人用人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培训教育计划、读书会活动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学习培训。制定党的建设制度12个,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0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党组会前集中学习10次,读书会活动2期。二是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通过各县区清理排查,全市共清理排查出“两违”问题4211宗,占地面积约3290.65亩,建筑面积约1017969.06平方米。截至4月30日,完成整改801宗,整改率19.02%。今年以来,每月召开一次“两违”整治调度会,及时通报“两违”整治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照《临沧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整治整改工作任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2020年以来,作出耕地破坏程度鉴定2件。根据省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任务要求,及时制定攻坚行动方案、进行重点项目挂牌督办督导、制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2019年8月底攻坚行动结束时,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57.97%,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40.11%,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增存挂任务完成259%,排名全省第一名,受到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三是及时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19年临沧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0年临沧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前谋划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全年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以“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年终考评制度,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已整改的问题重点看有无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二)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纳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纳入综合考评,做到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局党组坚持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有力有序推进。2020年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党组织工作制度7个,签订《不信教承诺书》61份。

(三)关于“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进行梳理汇总,核清全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数量。经梳理,全市涉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52个(探矿权45个,采矿权7个),其中,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退出的矿业权有5个(镇康2个采矿权,沧源3个采矿权),属省环保督察要求退出的矿业权18个(含中央环保督察要求退出3个,耿马9个探矿权,沧源3个采矿权、6个探矿权)。按照县(区)政府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推进方案确定的矿业权退出方式分类统计,全市拟按注销方式退出28个(采矿权4个,探矿权24个),拟按缩减面积避让方式退出24个(采矿权3个,探矿权21个)。成立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挂钩制度,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区推进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的落实。及时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沧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推进方案》和《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业权退出自然保护区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分类型分时段完成退出工作,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区52个矿业权退出任务。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矿业权退出工作进度。切实对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服务,及时受理、审查审批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注销或避让变更登记;督促各相关县(区)对缩减勘查区块、矿区范围避让退出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加快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审查、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进度,加快完成审查、评估工作,切实推进相关矿业权变更登记报批。截止5月25日,全市自然保护区52个矿业权已完成退出19个(其中,省级环保督察要求退出5个),未退出的33个矿业权正在进行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审查、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或依法督促推进矿业权注销工作,退出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二是以“两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和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结合砂石资源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加大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各县区对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人及行为地点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结合2018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市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4件 ,结案22件,罚款84.60万元。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同时通过门户网站、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办公平台、公告公示栏、公开信等途径向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2019年9月21日,全局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不参与涉黑涉恶涉乱承诺书》。三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根据“一决定两意见五方案”,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我的村庄、我规划”为主题,编制有特色、有温度、有感情、可实施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面完成城市、乡镇集镇规划区外的6511个村庄规划编制,形成“两图一书一表一约”规划成果。抓好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以保护形式紧迫、发展愿望强烈的村做为突破口,2019年底组织开展了10个“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厅工作安排,要求县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开展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专题研究),并同步纳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乡村规划许可制度,切实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范乡村规划建设秩序;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沿边小康村规划建设实施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出七个方面的规划建设实施意见,强化综合协调服务,科学指导沿边小康村建设。草拟了《临沧主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开展听证与征求意见相关工作。继续强化耕地保护工作,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全面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管,积极争取省级据实核减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考核指标。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组织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切实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保障工作,严格储备补充耕地核查,争取将补充耕地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党委政府年终综合考评动态考核指标,加大耕地后备资源的摸底调查、储备与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拓宽补充耕地渠道,用好用活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低效园地和残次林地纳入占补平衡等支持政策,有效增加补充耕地来源。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督,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确保农地农用。继续做好规划编制技术指导,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四是2020年4月底,全市实现税务、交易、登记一站式办理。督促县(区)及数据整合单位抓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至2020年4月底,存量城镇宗地数完成整合率达68%,存量房屋登记完成整合率达91%。2020年5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推进会,对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数据整合等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五是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人事规定,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6个,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制定财务报销流程,规范财务审核、报销。

(四)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开展了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等自然资源规划政策项目支持,进一步提升易地扶贫搬迁质量。以“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为支撑,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推动规划、产业、要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融合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三是积极采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获省批准26个增减挂钩项目,使用预产生结余指标保障了全市0.6万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通过预产生结余指标0.69万亩的流转交易,共获得4.59亿元资金支持了全市的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26个已批增减挂钩项目涉及拆旧区面积12916亩,需拆除户数9452户,目前已完成拆除6758户,完成复垦面积6574亩,复垦率50.86%。在整改工作中,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增减挂钩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增减挂钩工作领导落实项目资金预算并积极筹措整合项目资金。加强对各县区工作业务指导,加快对县区上报变更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各县区自然资源局细化每个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及具体责任人,开展好增减挂钩项目实地核查及复垦复绿工作。将增减挂钩工作与其他自然资源审批业务相挂钩,对工作落后的县区,采取暂停结余指标流转交易审查、从占补平衡指标库中扣减相应指标,暂停土地征转及土地供应的审查及审批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县区责任。五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86人注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挂钩联系建档立卡户的相关资料信息。制定《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方案》,结合贫困户实际通过产业政策、资金扶持、积极帮助销售、采购、推广农副产品等方式进行帮扶。帮扶责任人坚持跟踪联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巩固脱贫成果,做到“四清楚”。及时开展“挂包帮”定点帮扶“回头看”工作,5月12日挂钩双江自治县邦迈村上勐歪组的干部职工开展了入户回访工作;计划近期完成对沧源自治县安也村的回访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每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的工作要求,已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3次,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领导干部讲党课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实施方案》,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并督促指导检查两个支部组织落实,2020年以来,党支部“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制定班子成员上讲堂工作计划,确保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年内讲党课不少于一次。目前,有两名领导分别在机关和挂钩村讲党课2次。党小组按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要求,既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又开展集中研讨,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支部委员会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第一党支部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第二党支部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观看云岭先锋夜校节目“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等、观看电视《政治掮客苏红波》等党小组活动,将长期坚持。二是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结合我局两个办公地点的实际,全力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对总支、两个支部党员活动室、电教室、党建宣传栏、党务公开栏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并突出时代特征,总支、一支部进行了全新设计、制作、安装,二支部充实完善了部分内容,支部规范化建设已通过上级党委初步验收。三是第一、第二党支部制定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今年以来,按月开展党员积分制度管理。党总支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实施方案》,并督促指导检查党支部组织开展,今年以来,主题党日活动按要求按月正常开展,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将长期坚持。四是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检查审核所涉及的相关材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严肃、规范。督促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党总支部认真查找问题,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析原因,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并按要求作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30日,召开了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前,认真查摆梳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并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会上,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辣味”十足,到会指导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会后针对存在问题,班子及班子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长期坚持。二是按照党总支《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在2020年支部组织的活动中,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遵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定,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四)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规范程序。2020年1月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请求给予对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进行审核的请示》,并获批准。2020年以来,局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7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报备,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坚决把好程序关。二是在2020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局党组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规范民主推荐程序,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参会范围比例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2020年选拔任用的10名科级领导干部中,公示时间均达到5个工作日要求。四是建立和研究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进一步加强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交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科室职责,进一步梳理查找科室及个人在职能职责、权力行使、作风状况等方面的风险。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增强干部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要求各县区局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会议、文件、廉政谈话等方式教育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四是严格执行《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办法(试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严格落实被处分、被问责干部的教育谈话,切实提高对被处分、问责的干部教育帮助力度。

(二)关于“查纠“四风”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成果,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全市两个“大棚房”延期整改问题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用地报批,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试行)》精神,扎实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纪律作风建设。三是党总支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2020年以来,没有出现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对必须转发的文件,明确提出了要求和贯彻落实意见。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以及《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会议费管理规定、培训费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公务接待上高档菜肴,公款高消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整治四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狠刹歪风邪气,严禁公款购买礼品茶、烟酒和土特产,严禁公务接待上烟、酒水等。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审核、报销,严格把关报销凭证。四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财务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五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严禁报销通讯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部清退违规发放电话费、信息费和加班费13.433万元,其中,局机关2013年发放电话费99270元,2017年7月1日后发放信息费11040元;土地收储中心2013年发放移动话费11420元,发放加班费12600元。已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全面清退费用13.433万元,于2020年2月20日存入市纪委专户。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有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及时将各项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二是局机关账户2013年至2018年12月利息收入共29.462326万元,已支付办公费、爱心捐款等。2019年1至12月利息0.33万元已缴国库。三是加强会议管理,规范会议报批、会务支出管理,压缩精简会议。四是2013年11月土地收储中心多列支17325元为开具发票的税费,此笔税费未包含在发票内而是单独结算,属财务支付不规范;税费已于2013年11月12日向临翔区税务局一分局缴纳。五是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国土资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8〕30号)、《临沧市财财政局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资环联发〔2019〕7号)精神,核拨市国土局2013年向收储中心借款100万元,2019年11月已归还收储中心。六是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向个人借款问题发生。个人借款503049元已于2019年5月29日全部清理完毕,无个人借款。

(五)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已于2018年12月对该同志作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已完成2020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未出现迟报、漏报等情况。

下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严明纪律作风,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3299;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民主法治园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办公室(市政协大楼2017室),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sgtjbgs@163.com。

 

                                                                                     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