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6日至4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局党组班子“定政策、抓大事”的政治责任感,强化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入脑入心,深入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从集体决策的原则、内容、程序、事项的落实与督办、纪律要求等规范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决策行为。按规定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党组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坚持在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做出相应决定,最终形成共识、集体决策,加强了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2019年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组议事程序,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按照议事规则要求,会前充分酝酿、认真准备会议议题,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做认真研究和讨论。会后坚决按照议事规则要求执行到位,切实杜绝决策职能缺位现象的发生。三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议事制度,编制印发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试行)》,明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增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准备、决议、执行”三个阶段运行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决策,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四是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党组会议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专门整改,从党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管理措施均做出了严格规范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了党组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规定将党组会议内容,包括参会人员、议定事项等,记录到专门的会议本上。同时,在党组会议中,注意留存影像记录,对党组会议上议定的事项,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真实反映民主决策的全过程,存档备查。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建立了《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安委办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切实强化统筹、指导、协调工作,制定了《临沧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临沧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统领性工作文件,组织筹备了4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3次安委会办公室专题会议、1次集体约谈会议,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印发了《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对涉及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今年以来已经对《临沧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5家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登记,并有10家单位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报备。三是深入落实《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旅游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17项安全工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4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临沧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2019年以来,督促全市700余户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开展自检自查7418次,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19873项。四是持续深入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组织开展了“查大隐患、除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危险化学品拉网式排查、铁路、公路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等行动,联合各部门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所有行业领域,重大节假日及“两会”等敏感时期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检查。共排查出重大风险隐患10类28项,细化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180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回头看”,对2018年度云南省考核临沧市安全生产工作反馈的安全隐患逐项分析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整改。目前,4户企业共29条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五是对存在调查报告提交超时、延期审批把关不严和询问笔录无询问人签名等问题开展自检自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六是按照执法程序规定,采取分级分类执法,依法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市县执法计划有效衔接。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案件审理、集体审议等程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较去年同期有了较大提升,切实做到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查隐患与除隐患并重、执法与服务并重。2019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各类企业1416户次,同比增加60%;立案24件,同比增加71.4%;责令停产停业企业9户,同比增加50%;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同比增加50%;其中:市局共对64户企业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79项,下发执法文书36份;立案2起。年内,无听证、复议案件发生。七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结合单位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障工作不断档、不缺位。印发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监管行业作为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落实“五个一”措施。把扫黑除恶治乱内容纳入“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和“防范风险化工行”活动进一步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行业系统齐抓共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读书会9期、党支部“三会一课”25次、干部职工大会20次;签订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责任书、承诺书113份;开展警示教育学习3次;组织干部职工家访活动2次;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挂钩村组织开展走访群众30余户;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知识考试1次、撰写学习心得1篇。
(三)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强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施细则》《党建带群建工作制度》《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层层签订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的工作重要位置,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组会议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4次。二是加大学习力度,以宣传教育为重心,积极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印发了《市应急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安排计划》《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工作方案》《应急管理局2019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好周五学习日制度,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党课学习,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创新提升年”、“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 我最喜爱的一句习言习语”留言活动为抓手,按照《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制作电子滚动标语10条,设意见箱1个,开辟宣传交流栏4块。编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报告学习资料,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简报4期,媒体信息7期。成立应急管理局工会、妇委会,尊重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的主体地位,规范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畅通党员参与重大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分别与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开展每月之星、先进科室评比表彰活动,在局内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学先进、争先进,“比学赶超”的积极进取氛围,做到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年内,评选优秀共产党员3人,表彰优秀工会干部1人。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安排>的通知》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习研讨作为主要环节,把重点学习和集中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党组开展专题调研形成9篇调研报告。切实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截止目前,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支部换届工作要求,按照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选齐配强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划分3个党小组,下发了《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党小组划分的通知》,由支部委员分工负责抓党小组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机关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督促指导机关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七项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工作格局。二是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三年规划(2019—2021)》,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撰写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思考》调研报告,形成机关党建工作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为党建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党建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和讲党课活动。坚持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把管理规范抓在日常。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每次聚焦一个主题,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全年活动不少于12次。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9年12月13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召开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问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战斗性强、辣味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着力纠正查摆问题“不疼不痒”、思想剖析“不深不透”、存在问题“久治不愈”的现象,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对照党纪党规、党员标准,敢于正视问题接受批评,勇于改正错误缺点,努力提升党性修养,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现象。二是切实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活动实用手册》等党内法规和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党务知识学习培训力度,年内组织了局机关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参加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干部动议、推荐考察、研究决定等各环节从严把关,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调动考察对象一律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年内,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程序,于2019年5月启动干部人事调整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关键岗位的13科级领导干部,已经全部轮岗到位,把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人员调整到相关的工作岗位,做到结构合理、人员搭配适当、优化资源配备,并按要求及时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报送材料。二是按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项逐份档案落实整改,收集整理完善有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已全部完成,对年内新选拔任用的4名科级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严格按要求进行归档,做到每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两个责任”要求深刻剖析,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针对剖析出的问题,制订措施,深入整改。印发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7月5日,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做到逢会必讲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工作必抓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必看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全局工作的第一位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两手硬,同安排、同部署。2019年6月24日、10月10日,局党组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层层签订《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4份,做到了人人身上实实在在地挑起“责任”的担子。11月10日至25日组织检查考核组对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已经形成制度。三是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于11月份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活动,上到党组书记,下到一般干部职工都结合自身岗位实际,逐一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提出了防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共10个科室梳理并填报了《科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39名干部职工梳理出《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党组书记对今年轮岗和新提拔的13名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各位党组成员与各自分管的科(室)、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并共同排查廉政风险点。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落实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制度,年内共开展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8次。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发放各种费用。于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了清退违规发放的资金。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对公务、会议费用的接待审批报销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建立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配齐局财务会计、出纳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支付印鉴按职责保管使用,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强化监督工作。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完成《临沧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程序和监督办法。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协调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予以落实。 二是根据云南信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济鉴证报告》结果,市应急管理局现有固定资产损失已办理核销手续。建立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三是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会委员会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从2019年1月开始,重新按标准核收工会会费,履行好工会职责。四是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组织财务和相关人员再次学习了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一律编入全年采购计划,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坚决不予支付采购资金,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五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相关会计凭证无明细清单、经办人、审核人的问题进行了审核清理,局党组对当事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了企业风险抵押金的清退程序。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制度》,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有关规定,严格经费支出管理,规范记账凭证,坚决杜绝不合理票据和不规范凭证报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36368;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临沧市应急管理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aj2136368@163.com。
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