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沧源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瞄准政治定位,把稳巡察航向。深刻把握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监督的内涵,抓实扛牢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修订《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每轮巡察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深入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建工作责任特别是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责任情况,查找问题,纠正偏差。有效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履行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
瞄准问题发现,提增巡察质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将其贯穿于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各环节,做到巡前会商研究锁定目标,巡中灵活机动深挖根源,巡后跟踪督导整改落实。始终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截至目前,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441个,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70件,县纪委监委立案10件,给予党纪处分16人、问责5人。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过程中共制定整改措施859项,建立和健全制度275项。
瞄准队伍打造,铸就巡察铁军。高度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巡察组改进作风规定》,参与巡察人员实行一次一授权,多举措常态化开展动员培训、指导督导、监督管理等,严把巡察干部党性、政治、作风关,不断以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察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武装头脑。共开展8轮160人(次)的巡察业务培训。从各行业各部门精选政治素质高、作风硬、业务强、熟悉基层工作且善于发现问题的骨干46人,建立巡察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为高质量推动巡察工作提供强大人才支撑。共通过“一次一授权”抽调并授权巡察干部开展巡察120人(次)。强化巡察干部日常监管,每个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严格学习、工作、保密纪律,切实发挥巡察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打造新时代纪律铁、作风铁、能力铁的巡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