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11日至7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标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闭环整改体系。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和督导落实,形成了“党组主抓、书记牵头、班子分工、科室落实、办公室统筹”的闭环工作体系,对照整改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细化整改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实行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逐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2025年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整改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对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导”。
(三)从严督导问效,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建立整改销号机制,明确销号标准,对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材料审核+现场核验”的方式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成效符合要求后再予以销号;对需持续推进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具体推进举措,定期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6个,正在整改3个,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政治担当,从政治上抓巡察整改”方面
1.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建立巡察整改事项常态化复盘机制,定期听取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后续推进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2.从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修订完善《临沧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标准、接待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接待函、审批单、消费清单”三单合一审核制度,强化公务接待全流程管控,公务接待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3.持续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及时核查处置群众举报。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2025年共抽查调查对象125户,对发现的统计数据不实、报表报送不规范等问题,责令5户限期整改,对5户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切实强化统计违法惩戒力度,持续巩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生态。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强化理论学习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对照学习计划和上级要求,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检视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2.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程序和范围,强化党组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主导权。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表决程序,明确表决方式和表决要求,确保决策科学民主、规范合法。全面核查2021年至2024年党组会议记录,对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纠正,明确专人负责“第一议题”会前准备、会中记录和会后督办工作。
3.提升统计监测预警和服务保障能力。建立重点指标“月度分析、季度研判、年度总结”工作机制,围绕GDP、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核心指标,每月开展数据汇总分析,每季度组织经济运行形势研判,深入分析经济运行中的亮点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2025年共上报《统计工作专报》16期,较2024年增长100%。2026年以来,已上报《统计工作专报》4期,向市政府领导报送各类统计分析近10篇,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专项核查3次,覆盖项目150余个,有效防范化解统计违法风险。
4.加强基层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健全与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平台,按月开展数据会商、按季召开座谈会,加强行业数据收集共享和分析研判。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层统计工作短板,分层分类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15期,覆盖基层干部及统计人员569余人次,有效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扎实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和达规入库工作,组织开展达规达限企业排查摸底,梳理475户潜在达标企业,建立培育台账,一对一开展指导服务,推动163家达标企业顺利入库,有效破解“应统未统”问题。
5.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统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市、县(区)2019年以来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检查程序、法律适用和证据收集,发挥公职律师在执法检查、案件审理中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每一起执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建立执法案卷统一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归档流程,确保案卷完整、规范。
6.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实施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局党组切实落实执法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市县两级符合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建立执法人员后备人才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组织12名干部参加考试,新增持证人员4名,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持证人员达25名。
7.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将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必修课程,每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推行“统计监督+服务”执法模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和业务指导,引导调查对象自觉依法报送统计数据。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四进”(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和联合惩戒规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依法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制定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形成责任闭环。严格执行“一对一”谈话制度,围绕岗位廉政风险、工作作风建设、履职尽责情况等内容开展针对性谈话,切实提升谈话实效。
2.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重新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科室职能和岗位职责,逐一分析潜在廉政风险,制定精准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审核把关机制,由分管领导对各科室廉政风险清单进行严格审核。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动态更新廉政风险清单和防控措施,切实提升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流程和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抛开“老好人”思想,本着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问题、不避矛盾。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明确将“党员信教、参与偷私毒等情况”纳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建立“评议—审核—备案”闭环管理机制,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党员干部评议体系,压实整改责任。
4.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一函多餐”专项整治,修订《临沧市统计局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明确接待标准、流程和审批权限,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全面自查整改。建立常态化作风检查机制,重点整治“慵懒散拖”等突出问题,2025年以来开展作风检查4次,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强化纪律约束。
5.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建立资金“专项核算、全程溯源”管理机制,加强财务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专款专用。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执行《临沧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规范财务报销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2次,协调更换错开的发票,完善报销制度,明确出差票据开具标准和报账要素要求,财务人员逐项核查报账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内容真实。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支部书记具体负责”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2025年支部规范化建设已100%达标。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组织机关党支部支委委员专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2023年违规接收预备党员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工作要求,确保程序规范闭环。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表决程序,明确人事议题必须“一事一议、逐项表决”,杜绝模糊表决、违规表决等问题。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党组成员和组织人事有关人员学习《公务员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对2019年以来选拔任用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建立档案审核“双人核对、交叉复查”制度。
3.优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岗匹配机制,厘清科室职责边界,目前已完成2批次3人的调整。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制定轮岗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对长期未轮岗干部适时调整,激发队伍活力,目前已有1名科长完成轮岗调整。健全激励约束体系,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成效、深化转化,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整改与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度融合,确保统计工作方向正确。
(二)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后续整改,对已完成问题每半年“回头看”,完善长效机制;对3个未完成问题细化目标、跟踪问效,确保2026年12月底前全面整改。将整改纳入年度考核核心指标,严肃问责不力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三)深化成果转化,提升工作质效。聚焦“十五五”规划开局,围绕新质生产力、特色产业、民生保障等,完善统计监测预警,提升经济分析实效。强化统计法治,严打数据造假,维护数据质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统计铁军,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及临沧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30日至5月14日。联系电话:0883—2123383;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临沧市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cstjjbgs@163.com。
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