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5年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市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专题学习6次,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完善整改措施,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班。党组坚决扛牢扛实整改主体责任,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6次,专题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汇报工作8次。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党组主要负责人调整后,及时交接整改工作事项,确保整改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新任党组书记认真接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整改。党组每月听取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短板,制定完善6项制度,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抓实“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和资源动员能力,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实效。党组和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提醒,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听取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8次,对党组班子及成员开展提醒谈话2次;市纪委市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对党组班子及成员开展提醒谈话1次,并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予以指导,有力推动了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扛实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改善物资储备条件,健全物资储备机制。
一是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了51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时限,集中整改期内党组每月听取工作推进情况1次,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因地制宜对市红十字会老办公区办公用房进行调整优化,新增物资储备面积43平方米,防霉、防潮、消防等安全条件得以改善。三是建立多渠道物资临时存储工作机制。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签订了《寄递服务合同》,明确市红十字会在接收和运输大批量物资时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提供临时仓储及运输服务保障。同时,充分利用大型体育场馆、园区标准厂房等作为重大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接收大批量救灾救援物资临时集散仓库。
2.深入基层调查调研,争取项目资金解决实际问题。一是制定临沧市红十字会2025年调研计划,班子成员深入8县(区)实地调研,帮助县(区)红十字会解决困难问题,协调争取下拨款物,切实推动各县(区)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及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二是建立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红十字特色项目库,谋划储备博爱家园、人道救助、应急救护、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红十字特色项目45个。
3.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协同推进巡察整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会议、沟通情况、走访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严格监督市红十字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按月听取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市红十字会党组上一轮未完成整改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会同第八审查调查室对市红十字会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建立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台账,对巡察反馈市红十字会的问题持续跟进,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主动担当作为,落实改革任务,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制定支持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具体措施,学习借鉴改革经验。二是对8县(区)红十字会参与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指导,组织市、县(区)财务人员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线上财务培训;举办全市红十字会系统“三救三献”核心业务能力提升及重点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中的红十字会财务及核心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
2.强化边境县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基础。一是支持边境3县资金7.1万元,新建边境乡镇红十字急救站6个,实现了全市10个边境乡镇红十字急救站建设全覆盖。二是组织沧源县、镇康县抽派边境乡镇15人参加2025年云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第3期初训班,边境县新增应急救护师资15人,全市10个边境乡镇师资达32人。
3.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一是调整充实临沧市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风险应急预案、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认真分析研究面对的形势,查找存在的风险隐患,强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开展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专题培训。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强化党对监事会工作的领导,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一是制定监事会重大事项向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监事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监事会捐赠款物监督办法(试行)3项制度,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监事会工作,监事会开展监督提醒15次。二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列席指导市红十字会党组会议,开展“送纪法下基层”活动和“党纪辅导课”。
2.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持续深化清廉红会建设。一是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不断扩大人道救助覆盖面。2025年以来,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募集款物价值增长46%。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在春节前开展博爱送万家人道救助26302人次;围绕“一老一小”开展日常助医助学助困2838人次。二是强化宣传动员,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2025年以来临沧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宣传75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7次,宣传信息被《人民日报》采用1篇、《新华网》采用3篇、《云南日报》采用3篇、中国红十字会采用23篇、省红十字会采用45篇,制作宣传视频2部,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实财政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专题培训,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格把控费用支出。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实抓细资产管理工作,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的具体实施办法,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相关部署要求,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5次,举办专题读书班1期,开展警示教育8次,查摆并完成整改问题10个。二是开展了固定资产盘点,完善了固定资产处置报备手续及报备材料,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与账目记录一致。对2022年以来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和博爱户资金采购物资事项进行复查。三是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取消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每月一报制度。
(四)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助手和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方面
1.加强会费管理使用,提升应急救护师资教学水平。一是制定《临沧市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制度》,强化会费的管理使用。2025年会费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县(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救护站建设、红十字志愿服务等工作,开展大病困难患者救助、会员活动及志愿者活动等工作。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教学水平。2025年以来共培训师资22名,复训师资12名,承办2025年云南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第三期初训班(滇西片区);全市11名系统外师资参与了应急救护培训,培训46期208学时。选派3名应急救护师资参加第三届云南省红十字应急救护技能大赛暨培训师教学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提升应急救护师资专业水平,取得团体三等奖、最佳组织奖、创伤包扎单项第一名、演讲单项第三名的优异成绩。
2.持续推进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强化会员单位管理。依法依规推动全市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实现了全市12家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基层组织全覆盖。组织会员单位、冠名医疗机构积极参与2025年人体器官捐献纪念活动、“5·8”博爱周及“5·8人道公益日”互联网筹款活动以及红十字义诊志愿服务。结合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联合会员单位开展相关活动,进一步增强会员单位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五)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经执委会研究后提交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强化备灾救灾中心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临沧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1名,调动专技人员1名,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3.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抓实抓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派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相关工作,严格选拔任用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按程序向市委编委办提交了领导职数使用计划和使用审批表,在开展干部调动考察及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人选考察工作中,排查选人用人工作风险,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及相关规定。
4.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推进红十字基层组织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强化党费管理,重新测算党费缴纳基数,杜绝“四舍五入”等不规范计算方式,按规定补缴少缴的党费,支委会每季度听取1次党费收缴情况和上缴情况。强化红十字基层组织管理,68个乡镇红十字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尺,作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清廉云南临沧实践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扛实政治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持续扛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当好“施工队长”,带好“施工队员”,持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清廉红会建设走深走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销号。持续跟踪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举一反三,通过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标本兼治。定期对销号问题进行复盘自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规范工作行为。
(四)强化成果运用,提高工作质效。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省委“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三部曲,以“快”字转作风提效能,抓实“六个关键词”,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系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联系电话:0883-3087064,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楼4041室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电子邮箱:lchsz2006@126.com。
中共临沧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