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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工作提示 耿马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5-06-09 19:13:58    信息来源:耿马

“请你单位按照《工作提示函》相关要求,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履行日常监督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责任,抓好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日常监督工作……”

近日,耿马县委巡察办向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9家单位部门制发《整改工作提示函》,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后半篇文章”取得实效。

“我们发现一些被巡察单位存在不清楚整改流程、整改专题会议召开不及时、整改方案报送超时等问题。”该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及时发出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和主要环节流程清单,对抓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针对性建议,帮助被巡察部门单位理清工作思路、熟悉整改流程、完善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该县坚持把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抓实日常监督、强化成果运用作为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主攻方向,通过制发提示函的方式,加大对被巡察党组织和整改监督部门整改督促落实力度,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在工作中,每轮巡察反馈问题后,县委巡察办通过制发提示函的方式,及时提醒被巡察党组织严格对照整改程序,落实“双公开”制度,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集中整改、细化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内容。同时,严格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三家单位梳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统一反馈被巡察党组织。

“这份提醒很及时,为我们抓好整改工作明晰了方向,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有助于我们按程序按步骤圆满完成整改工作任务。”该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道。

提醒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针对巡察整改中可能出现的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横向沟通,纵向指导,并制定《县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发挥评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着力破解巡察整改时间跨度长、“新官不理旧账”、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等难题,帮助“新官”既理“旧账”又防“新账”,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现在整改工作开展的怎么样?按时完成整改有没有什么困难?”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一结束,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就迅速跟进,督促县司法局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为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该县纪委监委把日常监督贯穿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常驻不走的巡察组”的作用,通过重点关注、日常提醒,督促推动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据悉,十四届县委巡察以来,该县把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作为强化巡察整改的重要手段,共制发工作提示9份,推动整改责任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