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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开展巡察整改评估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5-06-09 13:07:41    信息来源:耿马

“上次巡察发现你单位存在部分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目前整改推进情况如何?能否介绍下具体举措和成效?”


日前,耿马县组建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组对接受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的1个县级部门和6个乡镇、农场社区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


近年来,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避免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雨过地皮湿”的情况,该县严格实行“巡察+整改评估+约谈”闭环制度,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动态跟踪,适时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回头看”,严防巡察整改沦为“纸上谈兵”。


为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该县立足实际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评估对象、方式、指标及程序等内容,以成效评价倒逼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将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在具体工作中,巡察整改评估实施“双轨并行”机制,将自我评估与现场督查有机结合,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现场抽查、民主测评六种方式,聚焦问题整改、监督履责、长效机制建立及群众满意度,严格对标、逐一核验整改完成度与实际成效,以精准评估推动整改落地。


“我们将巡察整改评估结果划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有效运用评估成果,持续放大巡察效能。”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发现问题仅是开端,“靶向治疗”开具“处方”才是巡察整改评估的价值所向,对此,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闭环,打出分级处置的“组合拳”,对“基本合格”等次的党组织,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查漏补缺,对“不合格”等次的党组织,不仅约谈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还将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并纳入巡察“回头看”建议名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评估就是以‘跟踪复诊’的方式,不断增强被巡察党组织持续抓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继续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真正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