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已完成个人所得税补缴工作,并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税款缴纳、内部稽核等会计制度。”永德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在完成巡察问题整改后,及时向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整改情况。
为何要补交税款?事情还得从一次巡察说起。
此前,永德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科协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在进驻期间,巡察组查看财务档案时,一笔劳务费用支出的报销单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这笔劳务费用支出的报销凭证有支付茶艺师培训费用的付款记帐单、讲学劳务费用支出名单、举办培训班的申请、批复文件以及相关票据等。票据上经办人员、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手续齐全,并没有什么特别。但关于讲学劳务费用支出名单上八名茶艺师分别领取了五千元至三万元不等共计十二万左右的讲学费用的完税凭证却怎么也找不到。
“组长,您看看这笔账,讲学劳务费用支出名单上只有一栏金额,并没有应付款和实付款两个栏目,是不是意味着劳务费用已全额发放,没有代扣代缴相关税费,而且也找不到完税凭证,是忘记附上还是另有隐情?”巡察组老张凭借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敏锐地嗅出了其中的异常。
“根据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双方约定也可以由个人自行缴纳,但无论由哪一方缴纳都理应附有完税凭证。”巡察组组长边说边接过老张手中的档案并继续翻查。同样,一无所获。
带着疑问,巡察组兵分两路开展调查。一路单独约谈该单位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要求其说明情况。另一路找到参与教学的茶艺师询问相关缴税情况。
“当时,我刚接手财务工作,对个人所得税法也不熟悉,我以为个人所得税是由收款方自行缴纳,所以没有代扣代缴,做账时又疏忽了完税凭证……”财务人员红着脸说道。
“我们不知道还要上税,在领取劳务报酬时也没有人告诉我们需要上税。”一名茶艺师回忆道。
原来,当时双方的协议中没有约定税费由谁承担,所以该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相关税费,茶艺师的劳务报酬都已全额发放,而领取劳务报酬后的茶艺师也没有自行缴纳税费。这笔税费就这样漏缴了。
在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巡察组按程序向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汇报,并将问题移交给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同时要求该单位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堵塞漏洞,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是我没有履行好单位作为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事后也没有跟踪督促收款方缴纳相关税费,最终导致漏缴税费,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财务人员悔不当初。
目前,该单位已经完成整改,补缴了所有茶艺术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共5300元。(张进荟 李建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