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巡察工作中抽人难、所抽调党员干部年龄、专业、能力难以适应巡察工作需要等突出问题,凤庆县积极探索巡察人才培养机制、方法措施,努力在抽调巡察干部的质和量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巡察干部队伍素质。
创新方式,做到“两个必须”。要求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和财务干部必须参加一轮巡察,在监督别人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警醒,知道哪些是底线和不能触碰的红线,通过“组织筛选+巡察实践”,扣好新任干部“第一粒扣子”。此举解决了每一个巡察组都要配备一名财务干部的难题,体现了“专”的特点,能更精准、更快速的发现违反廉洁纪律、贪污腐败等方面的问题。
建章立制,形成“常态长效”。建立了县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意识形态、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协作配合部门的抽调巡察干部职责,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由县纪委县监委抽,巡察组长、副组长、组工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抽,意识形态干部由县委宣传部抽,财务干部由县财政局抽,并把好人员质量关。巡察前,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方案提出巡察干部需求计划,函请相关协作配合单位抽调巡察干部。通过建立机制、完善制度,使巡察干部抽调形成常态长效,有效解决了抽人难、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动态管理,建好“人才库”。根据单位规定和干部队伍情况,向各单位各乡镇分配巡察组长、副组长和一般干部推荐名额,由各单位各乡镇择优推荐,作为巡察人才库对象。按照巡察干部资格条件,对推荐干部进行政治、廉洁、纪律、作风、专业、年龄等进行审核把关,将174名涉及各个单位、各种岗位、不同工作类别的人才选入巡察人才库,其中组长库24人,副组长库62人,一般干部库88人,建立了结构梯次合理的巡察人才库。同时将巡察人才库提供纪检、组织、宣传、财政等协作配合单位,实现巡察人才库共享,为更快、更好、更准抽调巡察干部打牢基础。
严格标准,把好“三道关”。坚持政治标准,把好思想准入关,对抽调巡察干部进行政治审查,坚持能力标准,把好业务水平关,开展巡前专题培训。通过案例教学等方式帮助巡察干部掌握违纪违法行为的种类和性质,拓宽查找问题的眼界和思路,缩短“摸索期”。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开展以“比态度,看责任意识强不强;比作风,看担当干事实不实;比执行力,看政治品质好不好”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出台并督促严格执行《巡察组“十个严禁”作风规定》,提升巡察队伍铁军形象。(罗永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