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始终坚持把巡察作为推动永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作为净化维护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每年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年度工作要点,作为“书记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十三届永德县委巡察工作实现全覆盖,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顺利开局并深入推进。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树牢“常态化”整改理念,明确“常态化”整改要求,严格“常态化”整改标准,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责任,高位推动。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县委常委会先后1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召开书记专题会议17次,对重点问题和突出矛盾逐一分析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要求。其他县处级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部门职能,参加所联系单位的巡察反馈工作会议。通过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强化成果运用,巡察整改率从2020年的88%提高到2021年的98.96%,永德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配强力量,精准巡察。着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力量,配齐5名县委巡察组组长,确保巡察机构人员到位率不低于80%。将巡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坚持精准的巡察定位,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紧扣县委实施“563”发展计划、建设“六个永德”等开展巡察,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保护和粮食安全等巡察监督,实现了巡察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在十三届县委巡察期间,共反馈问题2035个,已整改到位2030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5个,通过整改,形成广泛震慑,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强化“一盘棋”思想,推行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宣传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做到巡前信息共享、巡中协作联动,巡后齐抓共管,全过程推进贯通融合。组建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机构、县审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监督检查和评估组,采取任务联动、组织联动、重点联动、成果联动、信息联动等“五大联动”方式,对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和第二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11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清零见底。
创新载体,用好成果。坚持“三个纳入”,创新和拓展巡察工作和成果运用载体,推动巡察监督提速、提质、提效。一是纳入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平台。推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机制,从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审计等49个部门筛选出优秀年轻干部93人,充实进全县巡察人才库,年轻干部参与巡察17轮次92人次,20名参加过巡察的干部被提拔使用。二是纳入干部常态化培训课题。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类,将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存在漏洞等共性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新提拔科级干部培训班、换届后村(社区)“两委”培训班的重要培训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规范工作。三是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制度刚性约束,将巡察整改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制定量化指标,严格考核评价,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李光琴 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