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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20 10:55:13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7月26日至8月28日对市委编委办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12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编委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

为加大对办机关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办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办机关巡察整改工作,分析研究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办机关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经验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办机关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沟通联络、文件拟制、会议承办、检查督促和综合保障等相关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项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整改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改不走偏、不走样。

(二)细化分工

及时研究制定并印发《市委编委办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撰写《关于边查边改情况报告》对已整改的7个问题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作了专题报告。研究制定并印发市委编委办《巡察问题清单》《巡察整改任务清单》《巡察整改责任清单》,对应问题列出整改办法,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和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个个问题有措施、条条措施有办法。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落实不到位”和“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召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意图,强化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推动新时代临沧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整改以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4场次,领导干部开展专题研讨1场次。二是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按照“成熟一家、改革一家”的原则,全面完成全市45家(市级10个,县区35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印发《临沧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分工方案》,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报省政府批准《耿马县孟定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改革工作任务清单,指导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开发区优化提升相关精神,对全市现有的10个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底数、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调研,开展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前期工作。顺利完成市、县(区)农业、文化市场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编制锁定和挂牌工作。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主任办公会或室务会均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没有严格执行”、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中均没有涉及依法开展反邪教、反分裂、反渗透工作和结合临沧实际开展民族、宗教等方面引导教育的内容”和“对市委办印发的《临沧市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临沧市2019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均未以任何形式进行传达学习”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研究事项,将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室务会议研究内容。二是将依法开展反邪教、反分裂、反渗透工作和结合临沧实际开展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写入《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将信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说明内容进行说明。三是2021年1月27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临沧市2020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办机关《学习教育制度》,进一步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和流程,明确规定每年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每次确定一个学习主题,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处级以上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为中心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整改期间,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

4.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履职服务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服务意识不足,履职尽责有差距”、“服务指导基层工作存在盲点”和“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制度,2020年12月2日对办机关党员学习室中粘贴的“入党誓词”和“两个维护”内容进行更换。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建立请示事项回复机制,明确编委会议召开后,对未获批准事项,均以市委编委办名义回复。三是加强对县区机构编制工作的服务指导,整改期间,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统计等工作进行调研,深入县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四是规范内部管理,全面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议制度,严格管理会议记录,自2021年起,对室务会议、专题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党建会议及其他综合性会议进行分别记录。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中,会前沟通酝酿不充分,会中经常出现班子成员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的情况”的问题。修订完善办机关《议事决策制度》,规范会前沟通,明确规定: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室务会议研究决定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提请室务会议研究决定前,分管领导应与班子其他成员充分沟通,杜绝领导班子成员酝酿不充分、班子成员意见不统一。对领导班子成员分歧较大、意见无法统一的事项,不得提交室务会议研究决定”。杜绝班子成员酝酿不充分、班子成员意见不统一的问题。

2.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相关党建制度存在抄袭情况”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不严谨”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全面规范选举程序。2020年8月10日市委编委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办机关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由14名正式党员参加的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3名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同日,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3名新选举产生的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结果报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批准。二是修订完善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支部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水平,保证机关支部委员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规范支部党员评先评优工作。于2021年2月5日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3名。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聚焦会议主题,准确把握具体要求,紧扣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好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思想交流交锋中深化了认识、凝聚了共识,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会议严肃认真、较真碰硬、民主团结、富有成效,与会同志灵魂受到触动、思想得到提高、共同受到教育,达到了预期目的。

4.关于“选人用人存在错漏”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时间不足”、“干部考察材料出现明显错误”和“严管厚爱干部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遵守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抓实抓细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各个环节严谨有序、零错率。二是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痕迹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相关工作,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痕迹材料规范完整。三是优化办机关干部资源配置,多岗培养锻炼干部,落实好关心关爱干部有关规定。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极少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不够”、“谈话制度形同虚设”和“谈话内容过于简化”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市委编委办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制度》,全力支持配合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室务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干部职工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涉及研究“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会议,提前1天向纪检监察组书面通知会议议题及内容,会后向纪检监察组报送会议纪要2021年以来,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列席室务会议监督2次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临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规范办机关提醒谈话规定,明确主要领导定期与班子成员每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经常性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

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20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风险定级普遍偏低”的问题。不断加强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于2021年1月,全面重新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精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准确确定风险等级,规范表述廉政风险。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违规购买土特产”和“违规报销加班餐费”的问题。

修订完善办机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机关经费支出管理,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土特产财务票据不完整、会议费及餐费报销不规范、接待规定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原始凭证不完整”、“会议费、餐费报销不规范”和“报账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档案,补齐合同、会议纪要等会计凭证附件。二是修订完善办机关会议费、餐费报销规定,明确:对手续不齐,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单据,财人员有权退回、拒绝报销”及“支出10日内报销经费”等规定。

5.关于“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无公函接待”、“报销接待费单据不齐”和“陪餐人数超标准”的问题修订完善办机关《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中的审批程序”、“住宿安排”、“用餐安排”、“接待纪律”等进行规定,并严格执行,有效杜绝“无公函接待”、“报销接待费单据不齐”和“陪餐人数超标准”违规问题。

6.关于“违反工会慰问规定”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慰问方式违规”和“超范围慰问”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办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机关工会于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现金、购物卡发放标准每人每次300元。工会会员生日发放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同等价值的蛋糕店蛋糕券”, 全面杜绝现金慰问。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印发〈临沧市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六必访”工作制度〉的通知》中“每年春节、建党节、敬老节等重大节日和国家重大庆典、重要纪念日,各级各部门要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的规定,调整规范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办法。

(四)关于落实主题教育相关工作行动迟缓”的整改进展情况

研究制定办机关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工作方案,明确办领导班子对办机关落实11条负有主体责任,负责研究制定办机关贯彻落实措施,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细化工作安排,层层推动落实,切实增强办机关落实11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贯彻落实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任务不悬空,全见底。

三、下步打算

(一)坚持学深学透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纲”和“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争当学习贯彻的排头兵。

(二)坚持政治引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和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刻认识政治性、政权性是机构编制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第一属性,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编委决策部署,始终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统筹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

(三)坚持实干兴办。着力培养实干作风,注重实干、实效,不浮躁、不懈怠,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履职尽责的方向盘,严肃严格严谨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凡是出手的工作都是自己的最高水平。强化质量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高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推进落实的质量,做到精密谋划、精心管理、精细改革、精准落实。

(四)坚持从严治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永恒课题和机构编制干部的终身课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真心真情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大家安心工作、舒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支持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引导全体机构编制干部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的习惯。

(五)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整改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存在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33306;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24号;电子邮箱:LCSWBB@126.COM。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