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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20 10:41:22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7日至8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及时安排部署,思想认识到位。2020年12月2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于12月4日召开中心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整改,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跟踪追责,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同时,中心党组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推动、督查督导等工作。

(二)精心制定方案,责任落实到位。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及时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开展了问题研判分析工作,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了研究,于2020年12月18日印发了《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4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同时,中心党组按要求于2021年1月31日上午召开了中共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党组及党组成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初步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表明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鲜明态度。

(三)严格工作标准,整改措施到位。集中整改期间,中心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问题汇总和形势分析,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在中心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整改时限、采取对账销号制度等措施,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整改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共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整改责任”等4个方面存在的24个问题,目前,中心党组已完成2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剩余的1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正有序推进。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政治学习不认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肃学习纪律。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完善会议流程,严格按要求召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读书会等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档案管理,做到会前精细准备、会中积极发言、会后认真总结,确保政治学习不浮于表面、交流研讨不流于形式。二是细化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读书会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工作方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工作目标、重点和要求。2020年,中心党组开展中心理论学习组集中学习研讨12次,交流发言31人次,开展中心读书会专题学习2次。三是加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通过自学、知识竞赛、学习测试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充分调动中心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和真信笃行。2020年,中心开展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学习测试等活动4次。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不断健全完善中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中心党组印发的《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办法》,认真收集决策事项,对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的、应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的事宜,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突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重要事项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2020年,中心党组召开党组会23次,其中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次,均做到会前向纪检组报告,会中接受纪检组监督,会后按时报送党组议事登记卡。

3.关于“党组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会风,不断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严格审定和合理安排会议议题,做到每次党组会学习内容及研究事项合理,不断提升会议质量和学习效果,确保决定工作落得下去、抓得起来。二是严格规范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办法》、 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规定。

4.关于“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不断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6〕3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办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2020年,中心党组共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按时向市委宣传部报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情况。二是严把发文审核关,规范和优化公文制发程序,不断提高公文水平,于2020年9月24日,重新以中心党组文件正式印发《中共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成立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机关事务党发﹝2020﹞10号),并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重新调整,非党领导不再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

5.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推进改革步伐缓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扎实抓好后勤服务工作。及时完成了老行署大院绿化区域的修剪及清理工作,聘请了2名绿化管护人员具体负责老行署大院内的绿化管护工作;认真开展老行署大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老行署大院10215平方米危房拆除工作,对老行署大院内凹陷路基、损坏排水沟及围墙及时进行了修复;全面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拆除老行署大院内旱厕4间,新建标准化公厕3间、洗手台2个。二是扎实推进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中心会务场所使用效率有效提升,在保障党政机关会议服务的基础上,合理有偿开放会议中心会议场所及会务服务,2020年,中心承接有偿会议服务396场次。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业务集中统一规范工作有序推进,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招投标工作稳步推进。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抓实抓细,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15个支部制度,形成中心支部制度汇编。二是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单独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积分终评,杜绝党员大会与干部职工会议合并召开,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认真、严肃。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不定期听取支部工作汇报,讨论研究中心党建工作。2020年,中心党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5次,召开党小组会26次、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6次。

2.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建立健全党务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坚持党务工作由党员负责。二是不断强化教育培训,扎实抓好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先后组织相关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市党建业务培训、支部书记培训、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第3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建业务技能“大比拼”活动等相关培训,做到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全覆盖。

3.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搞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这一理念,切实发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坚持非党领导在人事工作中只参与提出意见建议,不参与进行表态决策。2020年,中心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人事工作7次。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全面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明确由党员同志专人负责中心人事工作,不断规范中心人事工作。2020年,顺利完成2名事业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述职测评工作;规范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次,涉及6人次;规范完成事业管理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专技人员职称变更各1人。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中心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实施方案》,同时,积极鼓励干部职工通过自学、参加各类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学历及业务知识技能。2020年,选派年轻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参加学习锻炼1名,派出驻村工作队员1名,1名职工通过考试参加了为期3年的“云南省第一期会计领军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班”。

4.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记录及保管,坚持做到“一会一记”,确保记录详尽,提升“三会一课”质量。

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在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再次以入党申请人身份参加了2020年6月22日至24日的“中共临沧市直机关工委第三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二是不断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组织领导,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5阶段25个步骤的要求,把好党员“入口关”,确保流程正确、程序规范。

6.关于“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合理设计征求意见表,在中心党组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共发放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121份,收回107份,征求到意见建议241条,其中:肯定意见166条,建议意见50条,批评意见25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了梳理、汇总和通报,并原汁原味地向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反馈。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会议主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项检查,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深入查找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

7.关于“落实考核制度不严格,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目前,已对涉及“11.4”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及“降低岗位等级”的政务处分。中心将严格按照《临沧地区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涉及驾驶员的考核等次。

8.关于“支部工作存在作假情况”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进一步强化中心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培养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完善中心公文校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及失误。二是重新签订了《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党员公开承诺书》,由党员本人手写签字,并形成常规性工作要求,要求党员公开承诺书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字。三是关于党组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找差距发言提纲一模一样问题,已向第六巡察组作了情况说明,该发言提纲经市委指导组审定后才上会发言,不存在发言提纲雷同等情况,主要原因为,中心工作人员在排版存档发言提纲时马虎大意,仅对标题及姓名进行复制粘贴,造成两份发言提纲一模一样。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中心分管领导及公车服务保障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事故调查,目前,已对涉及“11.4”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及“降低岗位等级”的政务处分。

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了《中心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计划》,逐一落实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并全面完成了整改。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20年,中心党组共研究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3次,并按时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4份。三是不断深化“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临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确保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2020年,梳理廉政风险点171个、制定防控措施218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8次、个别提醒谈话11次。

3.关于“违规制定慰问制度”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及时删除《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度汇编》中无相关政策依据的规定。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经纪律,责成涉及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多报销差旅费、使用无效发票报销误餐费的人员将违规报销的4387元费用全额退回,所退资金已于12月9日全额上缴市纪委账户;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心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杜绝发生公款违规借支情况。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及时梳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要求涉及人员及时清退涉及费用,涉及的2250元清退资金已于12月9日全额上缴市纪委账户。经梳理核实,2019年7月党建活动有活动方案及参加人员名单(30人),共就餐3桌,反馈问题中“每桌有21个菜”情况不实,当日活动菜单含午餐9个菜,价值870.00元,晚餐12个菜,价值1383.00元,不存在铺张浪费情况。

6.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采购法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相关要求,要求相关科室采取自学及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53号)等文件及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管理,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7.关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及时梳理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1—6月工会会员名单(40人),要求涉及会员及时补缴2019年上半年工会费3008.00元,相关工会费已于2020年12月9日上缴至中心工会账户。

8.关于“违规为职工食堂饭卡充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及时对接市人大、市政协食堂,梳理2019年中心成立以来办卡及充值情况,认真按规定完成费用清退12175.00元,清退资金已于12月9日全额上缴市纪委账户。同时,于2020年10月1日,将工会经费移交中心财务资产科负责管理,建立健全使用痕迹档案,强化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专业化、精细化,保障工会经费使用更加科学规范。

9.关于“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规定,已于2019年12月13日进行分工调整,在分管财务领导挂职期间暂由另一名副主任代管财务工作(由于自2019年9月中心分管财务副主任丁相汀同志到省妇联挂职一年,2019年9月至10月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李超同志选派参加市委第十轮巡察组巡察,故该时段财务工作多由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审核签字)。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积极推进公车服务保障平台车辆过户变更工作,未完成过户变更的1辆车辆,已于2020年10月16日过户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及时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通过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家访、深入挂钩村宣传等方式,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20年,中心党组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1次,深入挂钩的新民村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科普宣传2次,发放《临沧市公安局扫黑办通告》等宣传资料 300 余份。二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乱点乱象排查治理等工作,2020年,按季度收集《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表》188 份、《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情况统计表》4份。开展综合检查4次,安全检查12次、电梯维保25次,消除消防故障点180余个,排查处理供电、照明系统故障30余次。三是不断健全完善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痕迹资料,确保工作留痕留心。2020年,中心管辖范围内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封建迷信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等案件发生,无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闹事、械斗、越级上访及非法游行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三、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将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按照市委及巡察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并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和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突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切实把党的理论、党的主张、党的声音传播到党员队伍中。深刻认识确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围绕核心聚力,向核心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听党话、跟党走、报党恩。

(二)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中心政治、党建、业务、队伍、服务、保障等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把日常教育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定期进行谈心谈话、交心交流,班子成员定期与科室负责人和分管人员谈心交心,及时帮助同志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努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加快进度、跟踪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一抓到底,紧盯不放,务求实效。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把握好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的差异,加强宏观设计,查漏补缺,注重制度修订和完善,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同时,注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四)持续强化成果应用。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将巡察整改落实与日常工作提升融为一体,切实把整改落实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事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提升管理服务保障能力结合起来、与破解难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整改成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做到以整改强党建、促发展、转作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087080;地址:临沧市民主法制园区团结路24号;电子邮箱:lcjgsw@126.com。

 

                                                                           中共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