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沧源自治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突出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把坚决执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保障落实等方式,牵稳主体责任“牛鼻子”,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2020年,县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制定下发《县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式分解为53项子任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细化约谈主体及措施,继续通过责任约谈、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三种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检查考核倒逼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对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6个单位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
与此同时,跟踪掌握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组织14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各乡(镇)以及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体检,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时刻保持警醒,扎扎实实抓好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今年我们将持续综合运用述责述廉、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手段,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管,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构建监督执纪新常态。”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