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临翔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派驻机构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充分体现“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合理运用“红白榜”制度,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增强派驻工作“辨识度”,有效提高派驻监督“贡献率”。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派驻机构工作,临翔区纪委监委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对派驻机构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职责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同时紧紧围绕派驻机构是政治机构、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定位,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立足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临翔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分类实施、定性定量、考用结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采取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分别针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审查调查情况、问责和处置情况、督促协调情况、深化“三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进一步推动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同时,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慵治懒,依据考核结果,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在考核中发现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存在问题的,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谈话提醒直至组织处理,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我们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突出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能,准确把握对驻在单位的监督定位,推动驻在单位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临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