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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
发布日期:2020-11-04 08:55:07    信息来源:耿马

“各乡(镇)纪委、农场纪工委、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监督检查,对因思想不重视、学习不认真、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及时约谈有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立行立改;对不负责、不尽责,性质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

近期,耿马自治县坚持把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坚决查处打着借贷幌子进行利益输送、变相行贿受贿等行为。

为确保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及时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县委办公室《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耿办通〔2020〕72号)和全市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严肃认真规范填报,并明确要求将自查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记录存档。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纠正违规行为的,可视情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仍顶风违纪者,视情从重或加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同时,由各乡(镇)纪委、农场纪工委、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对所监管联系单位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强化过程把控和分析研判,特别是对资源、资金和权力相对集中但“零报告”情况较多的,领导干部个人主动报告数量与日常掌握的实际情况差距较大的乡(镇)、农场、单位,要重新“回炉”、“补课”,杜绝“走过场”现象。

据悉,通过“回头看”发现漏报自查自纠报告表7人,现已完成补报。“回头看”主动报告违规借贷情况2人,涉及资金33万元。(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