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完成个人违规借用公款整改624.22万元,其中:收回资金99.71万元......
近年来,镇康县部分乡(镇)和单位(部门)个人长期借用公款的违纪违规问题突出,存在“不理旧账”的思想,对单位个人借款长期不跟踪、不催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补齐制度漏洞短板,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让国家资金回归本位,镇康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全县个人违规借用公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凝聚监督合力,重点治理独立预算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个人借款、个人拖欠单位超过3个月以上不归还的借款、其他个人借用公款。通过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围绕专项治理重点进行自查自纠,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分类统计,逐个审核把关,确保清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并签订承诺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优势,督促各驻在、联系部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在限期内依规依纪依法逐一清零。
同时,充分运用此次专项治理效果,针对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在思想上“紧螺丝”,在整改上“下猛药”,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堵塞制度漏洞,对历史遗留问题,要追根溯源,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对长期、恶意拖欠公款的公职人员严肃处理。此外,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后,在监督检查、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再发现此类情况,将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把个人违规借用公款专项治理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一丝一毫不能私用,这是底线也是高压线,增强自律意识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不踩纪法红线,坚守道德底线,做到警钟长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王春梅 武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