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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严查领导干部违规借贷 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发布日期:2020-10-29 18:37:41    信息来源:双江

为确保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取得实效,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抓实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和干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调同级党委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和干部监管职责,联合成立双江自治县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开展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严肃专项整治纪律,压实专项整治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切实抓好自查自纠,认真开展自查,严肃认真规范填报,没有违规情况的,按要求全部进行“零报告”。

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抽调专人对各级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逐个进行梳理筛查,并与整治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底数进行逐一比对,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全覆盖、无遗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抽查核实。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自查对象1168人,上交自查表1168人,自查中作出“零报告”承诺1168人。

结合信访举报、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掌握的问题线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

坚决查处对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区分违规借贷和正常民间借贷的关系,认真分析、综合研判、审慎界定。按照“自查从宽、核查从严、妥善处置”的原则,在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范围内,综合考虑具体情节和本人态度进行妥善处理,确保做到宽严相济、客观公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李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