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能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违规借贷事项作为检验政治品格的‘试金石’,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严肃认真规范填报,并将自查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记录存档……”近日,永德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全县领导干部履职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此次专项整治按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整改落实4个阶段,利用3个月时间,重点清理和整治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参与借贷活动,严肃查处打着借贷的“幌子”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变相行贿受贿等行为,斩断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
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将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肃清秦光荣流毒、李华松案恶劣影响、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具体行动,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现实需要,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对领导干部自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党组织督促本人主动纠正,并将违规借贷情况书面报送纪检监察机关。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精准规范推进,永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全县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对所辖区域、部门和单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干部日常监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掌握的问题线索,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选取部分领导干部进行抽查核实,持续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释放跟踪督查的震慑效果。
“对违规借贷问题的处理,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区分违规借贷和正常民间借贷的关系,及时分析研判、审慎界定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置。”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李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