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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严格扶贫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2020-04-13 10:15:38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监委

“扶贫资金是民生资金,一定要规范使用,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科学安排、合理统筹、规范使用扶贫资金,镇纪委要不断加大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扶贫政策的红利。”近日,在芒卡镇党委班子会上,党委书记就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要求,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巩固脱贫成效。

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资金强化事前监管,保障了资金使用精准,为全面脱贫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明确扶贫资金不得用于未纳入项目库的非扶贫项目,不得用于美化、亮化、绿化等造景工程、形象工程,不得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档升级,不得出现简单的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户贷企用,不得出现一人监管、一人使用违法违纪现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挂钩各村的党政班子成员要定期对各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纪将追究责任。

明确扶贫资金定向用于项目库项目,重点用于农村提升产业发展,用于补齐农村饮用水在运营、管理方面的短板弱项,用于以农村村容村貌整洁为目标的基本需求。

县纪委监委对扶贫资金实现全程监管,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把关不严、乱补贴、滥补贴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一查到底,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