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永德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件3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0人,问责9人,问责党组织1个。
深化学习教育。注重增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廉洁防线。充分利用“读书会”、“干部夜校中心校”等载体开展廉政学习,将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延伸到各级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条例》《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学习,组织《监察法》知识测试2次,《条例》知识测试1次,形成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的良好氛围。
开展作风专项整治。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下发《永德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大操大办、违规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共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四风”方面突出问题134个,并督促整改。对157名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进行了备案,对其中办理婚宴的145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违规宴请的1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立案查处。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1376人参与了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整治自查自纠,从严推动整改落实。
拓宽优化“四风”问题监督渠道。利用电话、网络、开门接访、走访、来信来访等方式多渠道发现“四风”问题线索,积极构建“互联网+”模式,充分发挥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及12388举报电话作用,依托互联网和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提高监督覆盖面,鼓励干部群众参与作风监督,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筑牢“四风”问题监督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