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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清明期间明察暗访不放松
发布日期:2017-04-10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沧源通过短信提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清明节期间,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款、公车扫墓祭奠、踏青游玩;倡导文明、生态、节俭祭祀”。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查违规违纪现象不放松。3月30日至4月4日,县纪委检查组对各单位公车封存、公车私用、非公接待、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等情况进行了暗访。

 清明节期间,县、乡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县直纪检组联动,共组成16个检查组开展了大规模监督检查,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现象坚决严肃查处。

3月30日,县检查组检查了县工信局、县国土和环境保护局、县民政局、人社局、县教育局等18个单位。经过调阅车辆号牌,未发现公车私用现象。同时,检查组还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县具体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认真落实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要求进行检查,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违反“九个严禁”,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接待清单、财务支出票据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违纪行为。  

  3月31日至4月4日,检查组深入富城国际、永和农家乐、葫芦小镇等27家餐饮娱乐公共场所和墓地进行暗访,经过调阅车辆号牌,未发现公车私用现象。在县公墓路旁,检查组发现车牌号码为云s0565警的车辆在公墓旁停放。经查,该车辆为沧源县林业公安局在公墓执行森林防火巡逻任务,属正常公务活动。

当前,随着反“四风”高压态势持续,违规违纪现象明显减少,但如发现问题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下一步,沧源县纪委将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相关要求,把明察暗访工作抓紧、抓好,全天候、全方位开展检查。同时,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对监督不力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各级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用追究倒逼责任的落实,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隐蔽问题,严格执纪。县纪委将依托干部群众,进一步鼓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利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设备,随手拍摄身边的“四风”现象,让人人成为“四风”问题的监督员,让“四风”问题无处可藏,打造沧源作风建设新常态。(陈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