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耿马自治县严格规范会议及外出报备等工作纪律,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严明会议纪律。严格会议请假、报到和遵守会场纪律制度。明确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代会;没有履行报到手续又没有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处理;不得干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未经同意提前离会的,视作缺会处理等。
严格外出报备管理。报备对象外出(离开耿马县辖区)必须提前填写《耿马自治县干部外出报备表》。县委书记、县长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政协正职,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副职及县内的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由所在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由处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通过县委办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乡镇(农场、管理区)科级干部、县直部门科级干部外出(离开耿马县辖区)必须按程序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报备期满后第一天必须到县委组织部进行报备销号。
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对违反会议纪律及外出报备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受理,并适时对全县干部执行会议纪律和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代会,或者没有严格履行报备制度擅自外出的,或者报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