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凤庆县纪委监委共对350个(次)单位9169人(次)进行廉政审查,取消7个单位和8名领导干部推先评优资格”。
该县严格执行《凤庆县廉政审查办法》,严把廉政审查关,凡拟提拔任用、拟表彰奖励,因公因私出国(境),代表、委员选举等,必须提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法院等部门审查,审查不过关的取消资格,切实捍卫法纪尊严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廉政审查责任。凡是需要廉政审查的情况,先由报审单位把好初审关,再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重点看是否有信访举报的情况、是否有拟初查核实或正在初查核实的情况、是否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是否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是否有受到问责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等情况。
发现审查对象有信访举报的,及时组织初查核实;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过纪律处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廉政审核不过关;不按照规定征求廉政审查意见,或者拒不听取廉政审查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