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自全面启动巡察工作以来,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严格工作机制,规范制度巡察。制定完善《中共云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巡察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巡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机构建设,优化巡察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组建4个专职巡察组,每个巡察组固定2名专职人员,1名巡察组组长,1名联络员;调整充实巡察工作人才库35人,巡察组人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县级部门从事过组织纪检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乡镇组织员、纪检监察员等组成,把全县部分科级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跟班锻炼、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巡察业务培训,整体提升巡察工作水平。目前已开展3期交流研讨和5期160余人次的业务培训。
精准发现问题,巡察“利剑”作用彰显。牢固树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一核心任务,综合运用受理信访、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截止目前共巡察党组织20个,发现问题277个,移交问题线索41个,处分党员领导干部6人,通报批评4人,提醒谈话16人,诫勉谈话12人,批评教育7人,真正让巡察“利剑”生威见效。
聚力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对前四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县委的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的基础上,围绕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整改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目的。目前,巡察组向20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136条整改建议已全部进行整改,整改率为100%,根据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制度4项。(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