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容自信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新形式,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临沧市以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党建工作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为载体,不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在各级党员大会上,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公报等内容,再次重申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结合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及平时掌握党建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一要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推进党建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党建工作;三要坚持“三会一课”一评议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四要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建工作;五要坚持党性教育,推进党建工作。
要求各级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在各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评议会上紧紧围绕政治能力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六个方面主题,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不断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赵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