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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五项制度”强化扶贫工作队管理
发布日期:2017-08-15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耿马自治县建立“五项制度”,督促驻村工作队责任落实,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清单督导制度。今年3月份以来,耿马县以问题为导向,对可预见、可计划的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后,分别制定驻村扶贫工作总队和驻村工作队任务清单。其中:总队任务清单共有7个方面26条内容,工作队任务清单共有6个方面29条内容,明确年了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将责任分解到人、时间明确到天,并于每月25日前向县联席办上报本村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任务清单。

分片包组制度。驻村工作队员分片联系负责所驻村的村民小组扶贫工作,并做到“五个到组到户”。每名队员每月至少走访不少于20户农户,其中:贫困户不少于10户、非贫困户不少于10户。建立走访群众专项台账,梳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及时掌握群众对挂包帮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的认知率和满意度。

签到备案制度。自6月26日起,对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实行每日签到备案制度,进一步精准驻村工作队员考勤管理台账。对离开乡(镇)或因公出差、参加培训、休假等情况,需提前向上级上报审批备案。各村第一书记(队长)每日对队员驻村出勤情况进行收集汇总,经村“两委”负责人签字后报乡(镇)党委,签到表由各工作队存档备查。各乡(镇)联络员收集汇总后于当日上报县联席办,县联席办当日向总队长、副总队长,组织部和联席办领导报告,并进行登记备案。

督查通报制度。今年以来,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抽查、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议等方式,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服务保障、痕迹资料、信息报送、帮扶计划落实、重点工作和项目推进、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开展了3轮督查,共对13个派驻村34名队员进行电话随机抽查,对48个村160余名工作队员进行实地抽查,同时,采取周末抽查和对县城周边贫困村进行“夜查”的方式,检查驻村工作队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存在“走读”情况。目前,共发出督查通报5期,对队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4个乡(镇)、12个挂包(派出)单位、7个驻村工作队、20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通报;对4个乡(镇)的分管领导、7名驻村工作队长、2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提醒谈话,3名驻村工作队员作书面检查。

权益保障制度。一是实行假日值班制度。在服从乡(镇)管理和按进度完成好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保障队员的休息权。要求正常工作日期间,全体工作队员原则上均须驻村工作。完成紧急工作任务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或轮休,必须服从乡(镇)的工作安排。除特殊情况外,节假日尽可能保证队员正常休息。对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情况,节假日无法正常休息连续值班3周及以上的队长、队员,在达到规定驻村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每季度可安排轮休1次,时间不得超过1周,同一时间轮休人员不得超过队员的1/3,并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各工作队轮休计划由工作队长报乡(镇)党委审批并存档备查。二是督促派驻单位购买意外险。通过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派出单位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的支持、配合,全面完成全县205名驻村工作队员的意外险购买工作。三是关心关注队员动态。通过沟通了解,掌握队员家庭基本情况等,积极帮助工作队及队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存在困难问题。同时,为驻村工作队改善办公条件提供资金支持,对生病和因工伤住院的工作队员进行及时探望和慰问。(李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