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庆县既盯紧违纪违规行为,又严查职务犯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信号。1至8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7件,同比上升57%;审查党政纪案件39件40人,同比上升8%,其中:职务犯罪4件4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1人,同比上升311%。
坚持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在强化履职监督的同时,盯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并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程,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做到谈话提醒常态化、履责约谈常态化、问责通报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纠正、早处置。今年来,纪检监察机关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47人(次),问责31人次。
常态化抓监督,综合防治。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问题,严查严处违纪违法问题。年内共抽派29个工作组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党员干部8人;派出13个专项巡查组,定期深入乡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7个,查处党员干部6人,问责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17人;快查快处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举报件9件,下发监察建议书8份,谈话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7人,党纪政务处分、问责党员干部5人。
强化挺纪在前,形成震慑。做到开门接访、一线下访、定期回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重大问题线索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零暂存”。制定《凤庆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出台《凤庆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凤庆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等制度,强化执纪执法部门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协调配合;严格“调查事实、锁定证据、准确定性、恰当处理、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处分执行、规范管理”方面的要求,抓实案件审理工作,推动法纪贯通、法法衔接。